平财农〔2019〕75号关于拨付2018年度中药材生产监测信息员补助经费的通知


浙江星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产品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浙农产发〔2018〕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农财〔2017〕98号)的要求,参照《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产品监测预警工作的通知》(浙农产发〔2015〕6号)资金分配额度,结合本县中药材实际监测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现将补助经费2万元拨付给你公司。该资金在浙财农〔2017〕98号列支,列上年结转省补助“2130199 其他农业支出”科目,由平阳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户名:浙江星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城区支行,账号:201 0000 7881 3115)。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信息员补助,请做到专款专用。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