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农〔2019〕108号关于拨付2017年度“光伏小康工程”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平阳县“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平政办〔2016〕200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光伏小康工程”项目计划的通知》(平扶办〔2017〕14号),经项目验收、资金报账及县扶贫办审核,现将2017年度“光伏小康工程”项目补助资金188.176 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其中120.908万元在《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26号)列支,67.268万元在《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27号)列支,列上年结转省补助“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科目,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

请按照《平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平财农〔2016〕98号)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7年度平阳县“光伏小康工程”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拨付表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扶贫老区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


附件         2017年度平阳县“光伏小康工程”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拨付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属性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内容

补助资金

计划补助金额

实际补助

户名、账号、开户行

使用环节

金额

1

鳌江镇

七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建

村内山坡杂地

“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建设

购买光伏发电产品及组件

48

47.044

名称:平阳县鳌江镇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专户-扶贫资金专户

账号:201000020813180001064

开户行:平阳县农商行营业部

2

章公尖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建

村内山坡杂地

“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建设

购买光伏发电产品及组件

48

47.044

3

万全镇

上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建

村内荒坡荒地

“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建设

购买光伏发电产品及组件

50

47.044

名称: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
户名: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镇政府
账号:201000082982209000001       开户行:平阳农商银行万全支行

4

海西镇

银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建

村内荒坡荒地

“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建设

购买光伏发电产品及组件

50

47.044

名称:平阳县海西镇人民政府
户名:平阳县万全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镇政府
账号:201000153492833       

开户行:平阳农商银行榆垟支行宋埠分理处

合计

196

18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