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机关各单位党委(党组): 鉴于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县委决定: 张海旭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挂职),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党组成员(挂职)职务; 陈建余同志任中共平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党组成员(挂职),免去其中共平阳县招商局(平阳县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党组成员(挂职)职务; 廖林山同志任中共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挂职),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北港生态休闲旅游区管委会(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委员会委员(挂职)职务。 自2018年8月起挂职二年六个月,挂职期满其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平阳县委 2019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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