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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灾备灾工作的通知


平应急〔2019〕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全县应急防灾减灾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乡镇着眼应急职能,加强部门协调,早部署、早检查、早整改、早落实,切实做好防灾备灾工作。

一、开展避灾安置场所安全检查,确保灾时运行安全

各乡镇要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温汛指〔2019〕1号)和《平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平防指〔2019〕1号)的精神,切实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对于避灾安置场所的安全检查要慎之又慎,严格把关,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第三方技术检测评估工作。避灾安置场所安全检测要遵循满三年重检、新增必检的原则,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与业主单位沟通,限时做好修缮工作;对于地处易受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侵袭,不适宜作为避灾安置场所的,要坚决予以撤销,并做好避灾安置场所的公示工作,确保灾时群众转移及时、有序、安全。同时要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内的制度建设,健全避灾安置场所启用、入住登记、生活救助、人员回迁等各项工作流程,做到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加强避灾安置场所功能设施的完善和标识牌、指示牌的管理,查漏补缺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建立和完善转移疏散方案和生活保障方案,提前做好避灾安置场所内应急物资的盘点补充。

二、开展应急预案修订,确保灾时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要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6〕25号)为依据,结合近年来灾害救助工作实践经验,开展预案修订工作,做到预案框架明晰,责任明确,可操作性强,预案修订要在主汛期前完成。各乡镇在开展预案修订的基础上,要加大对村(社区)的指导力度,适时组织应急演练,以检验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培训,确保灾时信息及时准确

各乡镇要切实加大对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力度,早计划、早部署、早准备,抓好灾情信息报送的培训、轮训工作,确保灾情统计、评估及时、准确,为领导救灾决策和实施救助提供依据。年度村级灾害信息员轮训任务,按村(社区)灾害信息员总数20%计算,组织参加市局集中培训和当地自行组织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

深化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能力建设,每个乡镇在2019年底前培育1支符合社会力量综合能力评价标准的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培养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宣传教育、减灾能力建设、应急救灾救援、灾时避灾安置人员管理、灾害损失评估、需救助人员摸底调查、恢复重建进度评估等环节,切实发挥社会力量参与作用。及时与有意向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力量沟通联系,建立相关机制,搭建服务平台,让社会力量更好地发挥作用。

此外,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协同配合并加强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保管储备等工作,确保灾时人员生活保障。对于储备的过期食品、药品要予以销毁,坚决不能流入灾时群众的生活保障环节;及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量的测算,及早安排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预先做好灾时应急物资分配和调拨运输方案,尤其是偏远山区和灾害多发易发区域的救灾物资储备;要加强与大型商企协作,签订应急供货协议,落实食品代储方式,足额准备应急救灾物资,确保新灾救助过程中的各项应急救助措施落实到位。

请各乡镇于3月20日前上报《2019年度灾害信息员轮训计划表》和《2019年度避灾安置场所安全检测计划表》,5月20日前上报《平阳县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统计表》、《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明细表》、《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撤销明细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联系人:金帮明;联系电话:13600682911;电子邮箱:27065900@qq.com)

 

 

附件:1、2019年度灾害信息员轮训计划表

2、2019年度避灾安置场所安全检测计划表

3、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明细表

4、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统计表

5、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撤销明细表

6、2019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9年度灾害信息员轮训计划表

单位

计划轮训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市级统一组织,即由市局协调开班时间、开班地点、教学师资,及食宿安排并承担培训费用,各乡镇安排两名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2

2019年度避灾安置场所安全检测计划表

单位

计划检测避灾安置场所个数

预算资金(万元)

计划实施时间

预计结束时间




































 

附件3

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明细表

序号

乡镇

村(社区)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场所面积(平方米)

容纳人数(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挂牌时间(年/月)

1










2










3










4










5










6










7










注:联系人为避灾安置场所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附件4                   

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统计表 

乡镇

社区(个)

村委会(个)

社区级避灾安置中心

村级避灾安置点

数量(个)

用于避灾面积(m²)

可安置人数

覆盖率(%)

数量(个)

用于避灾面积(m²)

可安置人数

覆盖率(%)
















































































































































备注:1、表中村(社区)指行政区划个数;2、覆盖率是指避灾安置中心(所)占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比率。

 

附件5


2019年避灾安置场所撤销明细表



序号

乡镇

村(社区)

场所名称

场所地址

场所面积(平方米)

容纳人数(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挂牌时间(年/月)



1












2












3












4












5












6












7












8











 

 

附件6                     

救灾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乡镇

仓库地址

草席(床)

防潮垫(床)

折叠床(张)

毛巾毯(条)

空调被(条)

棉被(床)

应急包(个)

手电筒(个)

应急灯(个)

发电机(台)

抽水机(台)

冲锋舟(艘)

橡皮艇(艘)

其他

















































































































































































































备注:1、如果存在救灾物资储备情况表上未列项目,可在空格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