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阳县“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平阳县“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情况

 

2019年,我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规模,加强“三公”预算管理。

2019年度,全县共计安排 “三公”经费2675万元,比上年下降1.29%;严格按照《关于转发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平财预〔2014〕266号)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55万元,比上年下降8.33%;严格执行《平阳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平委办〔2012〕167号)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20万元,比上年下降4%;严格执行《平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平委办〔2016〕85号)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19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9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车辆购置费300万元,与上年持平,车辆运行费1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19年平阳县三公经费预算公开.doc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