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教体〔2019〕77号 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县局直属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3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全面展示我县广大中小学生艺术才华,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一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19〕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建兰杯”平阳县第32届中小学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学区、直属校要根据《“建兰杯”平阳县第32届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和各项比赛要求(详见附件),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做到校校组织、班班开展、人人参与。要强化育人宗旨,坚持面向全体和正确的审美导向,周密筹划,精心组织,层层选拔,选送符合艺术节要求、代表本地本校最高水平的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县级比赛,切实抓好艺术节的各项活动,确保本次艺术节圆满成功。我局将在县级比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作品)参加市级比赛。 附件: 1.“建兰杯”平阳县第32届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 2.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含戏曲)比赛规程 3.微电影比赛规程 4.绘画、书法、篆刻、设计比赛规程 5.摄影比赛规程 6.剪纸比赛规程 7.立体造型比赛规程 8.“建兰杯”平阳县第32届中小学艺术节各项活动安排表 9.平阳县中小学艺术节工作组项目负责人名单。 10.“建兰杯”平阳县第32届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现场赛报送表 11.“建兰杯”平阳县第32届中小学艺术节作品类现场赛报送表 12.“建兰杯”平阳县第32届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录像评比报送表 13. “建兰杯”平阳县第32届中小学艺术节指导师工作会议回执单。 平阳县教育局 2019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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