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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平阳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平教〔201986

各学区,县局直属各中小学,有关社会办学力量及相关涉旅企业: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旅游局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温教基〔2018〕113号)精神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组织开展2019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实践基地和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温教办装〔2019〕3号)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打造平阳的研学精品线路,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平阳县域内温州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平阳县范围内,凡符合《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1)明确的基地或营地基本条件的项目,均可由其法人单位提出,申报平阳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或营地。

二、申报推荐和认定工作基本流程

(一)单位自评申报

申报单位对照《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如实进行自评,准确填写《基地自评表》(见附件2)或《营地自评表》(见附件3)(下载电子稿填写)。并随附基地9条、营地20条基本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自评符合要求的,填写《基地申报表》(见附件4)或《营地申报表》(见附件5)(下载电子稿填写)。同时须提供:⑴申报项目基本情况及特色简介(基地1000字左右、营地1500字左右);⑵研学实践教育课程文本资料、相关场景图片资料;⑶申报营地的还须提供营地辐射式研学旅行线路设计方案、5分钟的营地微视频介绍资料。

(二)统一受理

申报单位统一向平阳县教育局装备中心(教育局大楼213室)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申报表》《自评表》及佐证材料的纸质文本、电子文本各一式2份。

教育局联系人:林朝柱;联系电话:13706631837,教育网:661837;邮箱:188546575@qq.com

(三)初审推荐

由县教育局会同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抽调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人员组成县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实践基地、营地勘查认定工作专家组对受理申报的项目,分别对照市级基地、营地的基本条件,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并作记录,形成踏勘核实意见。其中对基地、营地安全保障的各项基本要求,要作为现场踏勘核实的重点内容。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组织,会同相关单位专业人员完成。初审通过后,分别签具初步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装备和勤工俭学中心。由市级相关部门作出相关认定工作。

三、申报推荐截止时间

2019年市级基地、营地申报工作县教育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申报认定工作

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基地、营地申报受理、推荐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落实专人负责;优化办事流程,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按“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6),并在教育网站公布受理申报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方便申报单位联系,接受群众监督。

(二)项目申报必须客观、如实、准确

在县级推荐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推荐;在市级复核评定和公示环节发现申报材料失实或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不予认定。若发现相关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3年内不再重新受理推荐该项目。

(三)推荐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切实做好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各环节的各项工作。基地、营地申报工作现场踏勘、初审推荐、复核评定等各环节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均须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违反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1.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2.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自评表

3.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自评表

4.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申报表

5.温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申报表

6.平阳县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实践基地、营地勘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2019〕86号关于组织开展平阳县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