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县消防安全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的通知


平安委〔2019〕1号                                                                    签发人:李  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滨海新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单位:

3月16日晚7时22分,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临江工业园区一仓库发生火灾,4名被困人员全部救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抓好清明前后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县领导指示要求,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及市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4日前,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将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5日至4月2日,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

(三)督查检查阶段。4月3日至4月9日,各乡镇、县各有关单位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暗访抽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0日至4月18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巩固大检查大督查工作成果。

三、职责分工

消防安全大检查大督查的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商场、市场、宾馆、娱乐场所、工业企业、福利机构、出租屋、仓储物流、建筑施工等单位场所。结合我县实际,坚持属地政府主责、行业部门共责的原则,各乡镇作为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督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抓好清明前后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按照“三个必须”原则,相关单位职责明确如下:

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出租房、合用场所、工业企业、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区域性火灾隐患等场所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在建筑施工、城乡危旧房消防安全检查;

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检查;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县民宗局牵头负责宗教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

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检查;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负责公共娱乐场所、文物古建筑、星级宾馆和饭店消防安全检查。

县供电局牵头负责穿越林区的高压电缆、输电线路防火措施的消防安全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林区农事生产性用火的消防检查。

县公安局牵头负责仓储物流领域消防安全检查;

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林业的消防安全检查;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负责燃气消防安全检查;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景区和森林消防安全检查;

其他行业部门要依法抓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督查的重要意义,清明假期即将来临,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消防隐患排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消防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检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措施,严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责任,增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检查。县安委会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隐患排查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相互推诿、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将进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完善预案,强化应急处置。各乡镇、县有关单位要有提前备好应急预案,加强物资、人员、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动,小火当大火打,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扑救,避免扑火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通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和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本辖区、本系统(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畅通。4月5日至4月7日,全县实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点前向县安委办报告相关信息。(传真:63882919,联系电话:63716789)

 

附件:安全生产日报表

 

 

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全生产情况日报表

(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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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指标

事故类型

事故起数(起)

死亡人数(人)

受伤人数(人)

直接经济

损失(万元)

道路交通

火    灾

工矿商贸

建筑

矿山

危化

其它

小计

水上交通

内河

海上

渔业船舶

铁路路外伤亡

其    它

合    计

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及涉险事故简要情况:

 

备注:请于值班期间每天下午3:00前将报表传至县安委办(传真号码:6388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