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商务局文件 平商务〔2019〕17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做好平阳县2018年度外向型经济发展扶持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促进商务发展若干扶持政策(修订)的通知》(平政办〔2018〕103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做好平阳县2018年度外向型经济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平阳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或拥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等。 2、申报第2-6项目内容的外贸企业进出口额需达5万美元,对2018年度新备案登记的外贸企业不受限制。 二、扶持内容: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提升企业出口保障、大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鼓励企业扩大进口、鼓励吸引外资、鼓励企业走出去、支持外经贸环境监测工作等。 三、网上申报截止时间:4月10日,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先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与网 上电子版材料必须完全一致。 (1)申请项目为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项目 (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送县商务局,一份企业备案) (3)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申请表公司名称处加盖公章,发票 复印件及其他另外要求的需提供原件核对。 (4)逾期不上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送地点:平阳大厦 10楼1009外贸科办公室 联系电话:63702012; (5)对企业各类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足2000元的,不予补助。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规经营的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取消或暂停该企业享受各类外经贸专项资金补助。 五、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企业登录平阳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先注册,审核通过后进入奖励项目申报管理,点击新增项目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详见《平阳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操作手册》,各个项目通过审核后可以直接打印申请表。所有项目申报完成后可以在项目汇总栏里打印《2018年度平阳县外向型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汇总表》即“附件1”——选择横向打印,注意需法人签字。 六、纸质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企业需提交由法人签字的《2018年度平阳县外向型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汇总表》即“附件1”和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企业提供批准证书或者备案回执)外还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项目。对当年外贸出口额达500万美元(不超过1000万美元)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企业奖励2万元;对当年外贸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且同比有增长的企业,分别予以奖励5万元、15万元、30万元,对当年新引入的平商外贸出口回归项目,参照上述标准予以奖励(无增长率限制)。 申报资料: (1)扶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申请表(附表2); (2)通过一达通出口的企业需提供浙江一达通或温州一达 通出具的2018年度和2017年度出口额证明。 2、县重点支持境内外展会项目。参加各级商务部门指令性重点国际性展会的,展位费给予90%补助,运费、人员费(1家企业限1人)给予50%的补助,特装费用不予支持。县重点展会目录请查阅QQ群:50254455(平商务〔2018〕3号--县重点展文件)。 申报资料: (1)县重点支持境内外展会项目申请表(附表3); (2)县政府部门发布的有关县重点支持国际性展会文件; (3)与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包含展会时间、地点、详细费用等基本信息),展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或付款通知单; (4)有关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和对方开具的收款发票; (5)参展人员的出国签证(含护照照片页和出入境页)或出入境证明; (6)展位照片(包含企业名称、摊位号、产品等信息)。 3、一般性境外展会项目。企业参加一般性境外展会的,每个展位费给予50%的补助。 申报资料: (1)一般性境外展会项目申请表(附表4); (2)与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包含展会时间、地点、详细费用等基本信息);展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或付款通知单; (3)参展人员的出国签证(含护照照片页和出入境页)或出入境证明; (4)有关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和对方开具的收款发票; (5)展位照片(包含企业名称、摊位号、产品等信息)。 4、一般性境内国际性展会项目。企业参加一般性境内涉外展会的(广交会、华交会除外),每个展位费给予50%且不高于5000元人民币的补助,每一家企业参加同一展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展位面积超出80平方米的,适当给予提高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4万元。 申报资料: (1)一般性境内国际性展会项目申请表(附表5); (2)与展方签订的展位合同(包含展会时间、地点、详细费用等基本信息),展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或付款通知单 (4)有关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和对方开具的收款发票; (5)展位照片(包含企业名称、摊位号、产品等信息)。 5、境外注册商标(专利)项目。对企业在境外注册产品商标(专利)的注册费用,每项给予不高于8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申报资料: (1)境外注册商标项目申请表(附表6); (2)合同; (3)境外注册商标证书(英文翻译中文); (4)银行付款凭证和对方提供的发票。 6、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对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开拓国际市场的费用,给予不高于50%的补助,每家企业最多支持1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项目,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申报资料: (1)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申请表(附表7); (2)合同; (3)服务年限证明(合同已注明的除外); (3)有关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和对方开具的收款发票; (4)网站相关内容打印2张以上纸质内容(中外文对照或外文介绍,没有中文的要翻译成中文)。 7、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支出,给予不高于7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当年度出口额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年出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实行统保,根据外贸出口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统保合同,按照当年企业缴纳的保费(企业出口额以合同签订之日的下个月起计算)予以全额支持。 申报资料: (1)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附表8); (2)合同; (3)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计算书; (4)银行付款凭证和对方提供的发票。 8、应对国外贸易壁垒项目。对企业或行业积极主动应对国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投资等救济案件,在商务部门的总体协调指导下,开展维权和反侵权活动,对所涉及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根据最终承担金额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应对贸易壁垒过程中,通过外国政府检查评估的,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积极应对贸易壁垒,建立对外贸易预警点,当年被新列为省级预警示范点的,奖励10万元。 申报资料: (1)应对国外贸易壁垒项目申请表(附表9); (2)银行付款凭证和提供有关的发票; (3)应诉合同; (4)其他材料。 9、大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项目。对获得省级出口基地、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给予项目创建牵头单位奖励15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出口基地、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给予项目创建牵头单位奖励30万元。 申报资料: (1)大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附表10) (2)获得省级、国家级出口基地或者省级、国家级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证明。 10、服务外包项目。对在商务部服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全年服务外包出口额达200万美元(以系统数据为准),予以奖励5万元。 申报资料: (1)服务外包项目申请表(附表11); (2)合同; (3)银行收汇凭证 11、鼓励企业扩大进口项目。对当年外贸进口额达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且同比有增长的企业,分别予以奖励2万元、5万元、15万元、30万元,对当年新引入的平商外贸进口回归项目,参照上述标准予以奖励(无增长率限制)。 申报资料: (1)鼓励企业扩大进口项目申请表(附表12); 12、鼓励吸引外资项目。鼓励外商来平阳投资,按当年度外资到资额给予外商投资企业每100美元奖励1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 (1)鼓励吸引外资项目申请表(附表13) (2)业务登记凭证 (3)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 (4)银行入账凭证 13、企业境外投资项目。鼓励企业赴境外投资,按照企业实际投资额给予每100美元奖励10元,每个境外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资料: (1)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申请表(附表14); (2)对外投资设立企业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3)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 (5)境外合作协议; (6)银行汇款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 14、外经贸环境监测工作项目。对纳入省级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点、产业损害预警点、外经贸运行监测点建设的单位,按照省商务厅下达专项资金额度予以支持。 附件: 1、2018年度平阳县外向型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汇总表 2、扶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申请表 3、县重点支持境内外展会项目申请表 4、一般性境外展会项目申请表 5、一般性境内国际性展会项目申请表 6、境外注册商标(专利)项目申请表 7、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申请表 8、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 9、应对国外贸易壁垒项目申请表 10、大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 11、服务外包项目申请表 12、鼓励企业扩大进口项目申请表 13、鼓励吸引外资项目申请表 14、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申请表 平阳县商务局 2019年3月29日 附表1 2018年度平阳县外向型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汇总表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元
法人代表签字: 填报人: 手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此表要求一式一份。 附表2 扶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申请表
附表3 县重点支持境内外展会项目申请表
1、展会必须是2018年度各级商务部门指令性重点国际性展会项目。 2、2018年度县重点支持国际性展会文件依据:平商务〔2018〕3号。 3、展位费90%补助,运费补50%、人员费为一个人的50%。 附表4 一般性境外展会项目申请表
1、申请比例为展位费的50%。 附表5 一般性境内国际性展会项目申请表
参加一般性境内涉外展会的(广交会、华交会除外),每个展位费给予50%且不高于5000元人民币的补助,每一家企业参加同一展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展位面积超出80平方米的,适当给予提高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4万元。 附表6 境外注册商标(专利)项目申请表
1、每项给予不高于80%的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人民币。 附表7
电子商务平台项目申请表 1、申请比例最高为实际费用的50%,一个企业最多支持一个平台创建,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附表8 出口信用保险项目申请表
1、申请比例最高为实际费用的70%,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当年出口额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对年出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予以统保。 附表9 应对国外贸易壁垒项目申请表
1、诉讼费、律师费给予5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附表10 大力推进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申请表
附表11 服务外包项目申请表
企业上报资格:开展服务外包的企业。 附表12 鼓励企业扩大进口项目申请表
附表13 鼓励吸引外资项目申请表
企业上报资格:平阳县内注册登记的外资企业。 附件14 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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