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 二、检查时间 2019年3月—4月底。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及外墙、防水和安装的实体质量情况。 (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支模架、施工用电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四)施工扬尘、排水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工地现场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以及城市建成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配备运用降尘喷雾系统和雾炮等降尘设施情况。 (五)开展“平阳无欠薪”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六项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发现,对存在较大较多质量安全隐患或整改不力的项目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停工通知书》,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处理。通过本次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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