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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六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政策解读


一、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温州市举一反三理出8大问题,其中一个问题是“涉气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不高,尤其是制鞋、印刷包装、工业涂装等行业低、小、散问题比较突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收集和处置能力建设不到位问题比较普遍。”针对该问题,温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99号)。

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99号)要求,我县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送整治提升方案及“三个一批”企业清单(集聚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结合平阳县实际情况,我局起草编制了《平阳县六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该方案旨在全面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制鞋、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废塑料等六类行业整治提升,着力解决工艺装备落后、企业发展不规范、环境污染防治能力低下、减排效益差、企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推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使本方案切合平阳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平阳县环保局于2018年3月份先期开展制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废塑料等6类行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并于2018年4月份形成六类行业企业初步清单。市政府文件下发后,我局组织各乡镇进行全面排查,共涉六类行业企业共1069个。

同时,我局深入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多次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包装印刷、家具等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在方案初稿编制后,我局召集各乡镇领导座谈,听取各乡镇的意见,并征求我县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征求意见已经完毕,形成《平阳县六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年)(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按照“集聚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进行整治。

第二部分是工作方法:对列入集聚入园的企业,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明确入园去向,落实具体园区及厂房;对于已经环评审批的企业,可列为“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对象,但生产现状须符合环评审批内容,不符合的须按准入条件重新报批或恢复至符合环评审批内容的状态;对于未经环评审批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准入条件,方可列为“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对象(同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对逾期未落实入园的企业及不能列为“规范提升一批”整治对象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淘汰。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务:提出了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工艺装备、加强污染治理、严格执法倒逼等四项任务。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提出把握时间节点、实施备案评估、加强信息公开等要求。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强化政策支持、严格督察考核、加强舆论宣传等保障措施。

三、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