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清单一承诺”行动 全力助推我县打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分局(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三清单一承诺”行动  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平委办〔2019〕7号),从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就开展“三清单一承诺”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八八战略”为总纲,以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为抓手,推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张清单”,开展反对“挈篮子”承诺,着力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引导清廉民企建设,全力助推我县打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推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三张清单”

1.我局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

(1)优化涉企服务,为民营企业和温商回归、平商回归项目提供全方位支持,需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应予积极回应或协调办理。                                                                                                                                                                                                                                                                                

(2)主动向民营企业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与明确指引,帮助企业争取各类扶持政策。

(3)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4)参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企业上市策划、重大项目开工仪式等活动。

(5)参加商(协)会举办的年会、茶话会、学习考察等旨在交流信息、听取意见、推动发展的商务活动。

(6)到企业调研或上门服务,确需企业提供用餐的,可按公务接待标准在企业食堂安排工作餐。

(7)参加其他有利于营商环境优化、有利于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但不违反相关纪律要求的活动。

参加第(4)、(5)、(6)条所述活动,需经批准并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公务管理规定。

2.我局及其工作人员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1)在涉企服务中故意刁难、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2)对民营企业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

(3)把政策优惠当成熟人的“福利”“红包”,或以政策、纪律为借口把民营企业合理诉求拒之门外。

(4)违规在民营企业中搭股经商,强制或暗示民营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向民营企业违规借贷放贷、揽储揽保、承揽工程。

(5)利用职权索取或接受民营企业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收受礼金礼品礼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财物。

(6)在行政审批、方案设计技术审查、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安全监管、质量监管等环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7)利用职权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民营企业参加各类社会团体,缴纳会费、活动经费及其他费用。

(8)利用职权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符合准入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

(9)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或未经民营企业允许,公开涉及民营企业商业秘密的信息。

(10)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规定、破坏营商环境、影响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行为。

3.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清单”

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自觉做到:

(1)积极建言献策、反映实情,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为促进“两个健康”提供“平阳智慧”。

(2)守住法律诚信底线,坚持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踩红线。

(3)传承“义利并举、以义为先”的平阳文化基因和平商精神,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4)不通过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予企业股份或其他财产、代为理财、安排挂名领薪等方式输送利益,腐蚀、拉拢、围猎干部。

(5)不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政治荣誉和职务安排。

(6)不以非法手段或途径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公共决策及公正执行公务。

(7)不编造、利用虚假情况威胁、要挟、诋毁、诬陷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开展反对“挈篮子”承诺

1.承诺对象。局全体中层干部及从事行政审批、方案设计技术审查、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安全监管、质量监管的一般工作人员(承诺书已上交人员不需重复签订上交)。

2.承诺内容。承诺反对“挈篮子”,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合作、打招呼说情等方式,突破法纪规则,妨碍公平公正,破坏营商环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承诺方式。书面签订《反对“挈篮子”承诺书》(附件1),根据承诺书签订情况,各科室(单位)填写《反对“挈篮子”承诺书签订情况汇总表》(附件2)。

三、工作举措

(一)深入开展自查整改。技术科、房地产科、行政审批科、规划建设科、村镇建设科、质监站、安监站、城乡建设档案室,以及各分局所,要对照“三清单一承诺”开展自查,重点排查落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中存在的不足、落实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可能衍生“挈篮子”问题的制度缺陷,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根据自查结果,认真填写《 “三清单一承诺”自查表》(附件3),坚持边查纠、边规范,针对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强化风险管控,完善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二)优化涉企执法环境。开展基层站所执法队伍集中整顿,紧盯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监管、安全监管、质量监管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聚焦吃拿卡要、利益输送、优亲厚友、弄权渎职等突出问题,重点对分局所开展集中整顿。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实行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共性问题约见、违法行为纠错等制度,实现由监管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

(三)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广项目审批“一口受理”模式,杜绝在线平台2.0版之外受理、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坚持“减次数、减时间、减材料、减费用”,推广“妈妈式”服务,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推进清廉工地建设。利用施工企业现有建筑物、宣传窗、刊物、围墙、办公场所等,通过格言、图片、漫画、横幅等形式设置一批廉政文化景观。实行建设项目“双合同”制,施工、监理等企业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书,引导企业家自觉依法合规合法经营。积极开展“廉政文化示范工程”、“诚信廉洁项目部”等创建活动,树立样板,以点带面,激发全系统比、学、赶、超的热情。

(五)加大考核考绩力度。我县已将“三清单一承诺”行动落实情况作为2019年度县“千人评议”活动的重要内容,对发生落实“三清单一承诺”行动不力典型问题的,一经查实,一律列为我县年度不满意科室(站所)。我局将“三清单一承诺”行动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考绩的重要内容,对发生落实“三清单一承诺”行动不力典型问题,被上级部门通报曝光的,2019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按最低档次予以定档,且单位负责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六)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在窗口、工地显要位置设置设立廉政监督栏,公布监督电话、邮箱和监督投诉二维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我局工作人员在服务企业“推脱绕”“掖策藏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挈篮子”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对“三清单一承诺”行动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性开展自查自纠,抓好工作落实。要结合“三服务”活动、“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大胆推出一系列具有引领性、住建个性的服务举措,对企业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二)落实容错纠错。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大胆宽容干部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失误错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对“三清单一承诺”行动中适用容错免责的具体事项,可按照程序予以容错纠错。严肃查处故意诬告、散布谣言、打击报复、干扰改革创新等行为,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败、鼓励担当的良好环境。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科室(单位)要加大对“三清单一承诺”行动的宣传力度,梳理一批“人无我有”、行之有效的硬招实招,加强宣传推广,优化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建筑业行业协会、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守法自律,努力形成各方共同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附件1、2、3,于3月14日前报送局机关纪委(监察室)(其中附件2还需报送电子版),联系人:林素仙,联系电话:653260,电子邮箱:136470103@qq.com,传真号码:63889000。

附件:1.反对“挈篮子”承诺书

2.反对“挈篮子”承诺书签订情况汇总表

3. “三清单一承诺”自查表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5日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印发

平住建发(2019)27号关于开展“三清单一承诺”行动  全力助推我县打造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