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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阳县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以及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社区教育发展,提高广大居民的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进我县学习型城市创建。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依据

浙江省教育厅等七个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等九个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县(市、区)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达85%以上。截至2018年温州市已经有7个县(市、区)(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瑞安市、永嘉县、泰顺县、洞头区)成功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2019年2月,温州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乐清、平阳、苍南、文成四县(市)今年申报,以全面完成我市省级学习型城市创建。另外,2018年、2019年省级学习型城市创建被列为全省教育业绩考核和省教育现代化县创建重点监测指标。因此,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工作迫在眉睫。

目前,我县县、镇(乡)、社区(村居)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基本健全。平阳社区学院于2007年12月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设立,与平阳电大实行两个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全县16个镇(乡)都已建立社区学校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部分社区(村居)建有分校,所有镇(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都已通过省标准化成人文技校验收。截至2018年,昆阳镇、鳌江镇、萧江镇和腾蛟镇四所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被评为浙江省现代化成校;顺溪镇成校的“妈妈教育”、昆阳镇成校的“蛋画教学”和万全镇成校的“孝悌农民”培训被评为省级成教品牌;全县有19所社区学校(分校)评为温州市等级社区学校,其中市示范性社区学校5所,市一级社区学校5所,市二级社区学校9所;温州市数字化学习先行社区2个;温州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1个(苏步青励志教育馆)。另外,依托社区学院开展的课后托管服务已经在全县86所中小学校全面铺开,有效推动了社区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衔接和良性互动。但是我县社区教育工作也面临诸多问题,比如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严重不足(没有按常住人口人均2元的总量纳入财政预算);社区教育专职教师缺乏(每所乡镇社区学校必须配备两名以上);社区学校没有独立的办学办公场所(社区学校的牌子经常都没地方挂)。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我县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步伐。

当前,我县各级各类图书场馆、文化场馆、纪念场馆、培训机构、文体活动中心等资源丰富,各部门在文化建设、社会教育、人员培训等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并积极开展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村居等多形式的学习型组织和团体建设,为我县学习型城市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积累了丰富经验。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框架

《平阳县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五个部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总体目标主要是把我县建设成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新时代学习型文明城市;具体实现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达成全民终身学习的共识,二是初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三是形成多层次的学习网络体系,四是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

主要任务主要有: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强全民学习和终身教育品牌创建、优化社会教育培训、深化重点人群教育培训。

实施步骤主要分四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19年1月—3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分工,做好工作部署,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2.实施阶段(2019年4月—7月)。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各乡镇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开展相关活动。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小结回顾阶段性工作,落实下阶段任务。积极开展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浓厚学习氛围。重点抓好各类学习型家庭、企业、机关等学习型组织创建,形成长效机制,夯实学习型城市基础;开展省市县各类终身学习品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终身教育基础能力;开展各类重点人群教育培训活动,增强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

3.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8月—11月)。对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活动,积极营造“人人爱读书、人人有书读、处处飘书香”的读书学习氛围;并接受省级部门的全面评估检查。

4.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12月之后)。根据省验收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提升,持续巩固学习型城市创建成果。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探索创新载体、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营造舆论宣传氛围五个方面。

三、文件实施的现实意义

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为先导,全面推进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有利于加快各级各类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不断健全社区教育三级办学网络,基本形成城乡均衡、灵活开放、全面覆盖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有利于浓厚学习氛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市民的学习力和创造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学习意识普遍化、学习行为终身化、学习组织系统化、学习体系社会化,把我县建设成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新时代学习型文明城市,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四、文件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

为实现创建省级学习型城市的目标,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参与和全社会的支持,全县各机关部门、乡镇、村居、企业、家庭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关单位根据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活动,并及时收集资料,报送给县学习型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事项:

1.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县政府牵头,各部门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党校、县委老干部局、县编委办、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新居民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老年大学、县传媒中心、县社区学院、各乡镇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平阳县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各单位职责,落实目标,并将其纳入考核内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收集和活动开展等工作,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创建迎评工作。

2. 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政府拨一点、社会筹一点、单位出一点、个人拿一点”的办法,建立多渠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各类教育专项经费和培训资金,整合资源,有针对性地支持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由县财政按常住人口总数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多方参与,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保证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

3.提供人员支持

为切实做好我县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县教育局抽调专人(5人)组成工作组;由县教育局职成教科牵头,相关科室参与,县社区学院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经费下拨县社区学院户头列支),落实专人做好创建台账和申报材料的组织归档等工作。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平阳县教育局

联系人:游兆武




平阳县教育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