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镇不动产权证书法院强制注销公告(7)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16)平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368号
金爱妃
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水头镇朝阳北路10号
法院强制注销
5
2019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