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为保证2019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正常运转,现就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预收伙食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秋季学期的日餐标原则上以2018年已备案的春、秋两季学期日餐标的平均金额为准。2019年秋季学期就餐天数为该学期学生在校就餐天数,一个学校中有多种餐标的,除寄宿和非寄宿原因造成就餐天数可能不一致外,其他餐标的就餐天数应该一致。 请有关学校于2019年6月24日-28日将《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备案表》《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秋季学期食堂预收伙食费标准申报审批表》及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A4纸)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县教育局计财科(215室)审核备案,逾期将不予受理(详见附件1、2)。联系人:曾贵;联系电话:660919(教育网)。 附件: 1.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备案表 2.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秋季学期食堂预收伙食费标准申报审批表 平阳县教育局 2019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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