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平阳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的通知 | ||||||||||||||||||||||||||||||
|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9〕19号)文件,经会议审议决定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此项资金用于企业研发后补助,涉及平阳县2017年度研发投入与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排名靠前的4家企业,资金合计9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目,该资金从省补浙财科教〔2019〕19号中列支。 请收到资金后,严格按照各级有关办法规定要求使用,加强项目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政科技经费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附件:2019年第二批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明细表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19年5月31日 附件: 2019年第二批省级科技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明细表
备注:浙财科教〔2019〕1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