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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6-04 来源:县科技局 字号:[ ]

平委人办〔2019〕2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为最大化释放“人才新政30条”政策红利,大力推动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实施,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建设一支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现就“百名英才引育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条件和奖励政策

申报人要求具有中国国籍,在平阳全职工作1年及以上(2018年5月31日前)杰出人才、“六名”人才、优秀高级人才申报人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类别申报条件如下:

(一)杰出人才

共10名左右,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主要条件为:拥有创造性研究成果或有重大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水平处于我县领先,达到国内、省内、市内一流水平,且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贡献的尖端人才。奖励政策:15万元特殊支持。

(二)青年拔尖人才

共10名左右,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奖励政策:10万元特殊支持。

1.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主要条件为:具有特别优秀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潜能,课题研究方向或技术路线有重要创新前景。

2.新时代青年企业家。主要条件为:企业在平阳注册1年以上(2018年5月31日前),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类还要求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3.人文社科青年拔尖人才。主要条件为: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具有特别优秀的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有较大发展潜力。

(三)“六名”人才

共35名左右,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奖励政策:6万元特殊支持。

1.教育“名师”。主要条件为:从事一线教育工作,教学教改成绩显著,教学水平或教学管理水平在市内享有较高声誉的,获得省教坛新秀、市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正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其中一项荣誉称号且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成果或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2篇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级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其中一项荣誉称号且具备教育教学论文市一等奖(省二等奖)1篇及以上或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成果评比市二等奖(省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优质课评比二等奖以上其中一项的

2.卫生“名医”。主要条件为:从事一线卫生工作,在临床、预防医学等领域,有较高的诊疗水平,正高职称并担任市级及以上专业学术委员会委员,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国家一级医学卫生刊物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在国家一级医学卫生刊物发表1篇论文且在国家二级医学卫生刊物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在国家二级医学卫生刊物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发表SCI论文1篇及以上或省部级课题立项,被公认为我县医疗卫生学科带头人的卫生名医。

3.文艺“名星”。主要条件为:从事一线文化艺术工作,在艺术、群文、文博、图书领域有较高的水平,职称一般为副高以上,并得到社会和同行认同,其创作作品、表演艺术、研究成果获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上颁发奖项的,在同行中声誉较高者且有较好文化理论研究,在国内外刊物及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被公认为我县文化学科带头人。

4.企业“名管”。主要条件为:从事一线企业经营管理,在企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1年以上,并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以及先进的管理理念。企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经营业绩突出,所在企业上年度经营收入应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所在企业取得县级以上荣誉,企业在整合重组、品牌建设、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产业转型升级、履行社会责任、人才引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方面成绩良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5.科技“名家”。主要条件为:从事一线科研工作,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绩显著,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在企业生产、科研第一线工作,主持解决过关键技术难题,有同行专家或业务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意见且技术水平处国内领先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前三位人员);市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县级科学技术一等奖获得者(前二位人员);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五项以上),已推广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

6.产业“名匠”。主要条件为: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在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侧重培养并优先推荐制造业领域技能人才。

(四)优秀高级人才

申报人需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申报人选不受职称条件限制),共45名左右,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确定。奖励政策:正高职称2.4万元特殊支持,副高职称1.5万元特殊支持;企业入选人才无职称的,奖励按照副高职称1.5万元标准给予兑现。

1.人文社科领域。主要条件为: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哲学社会科学、经济金融管理等重点领域,主持重大课题任务、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的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其研究成果有重要创新和较大影响;在新闻宣传、出版传媒、文化艺术及文化经营管理领域有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有影响力的重要成果,为我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传统工艺领域。主要条件为:在平阳木雕、平阳漆器制作技艺、手工制陶、木偶制作技艺、黄汤茶制作技艺等传统工艺领域具有绝技绝活,在带徒传技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领域。主要条件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行业认可度高,享有较高社会声望。

4.科技领域。主要条件为: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企业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连续多年保持盈利,近年来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较为显著的成就。

5.农业领域。主要条件为:长期在农业第一线从事科技工作,为大面积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重要成绩,得到同行和群众公认,并获得省级以上农业科技奖励。

6.卫生领域。主要条件为:长期从事一线临床医疗、卫生防疫工作,能熟练解决复杂疑难的疾病诊治问题,对临床技术和诊疗方法有重要创新,医德高尚,廉洁行医,成绩突出,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7.综合领域。(1)企业科技创新类,主要条件为: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领衔高水平创新团队,或领导市级以上创新基地,或为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为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2)高技能类,主要条件为: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中,具备高级技能,一般要求有高技能人才证书,在“瓯江技能大奖”、市“首席技师”和市职业技能系列赛获奖的技艺精湛、适应我县“3+X”主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技能人才。(3)其他类别,主要条件为:在其他专业领域或专业技术岗位中有特殊才能,做出突出贡献,在县内外有重大影响者

上述条件中,获得奖励或荣誉以正式文件或证书为准。如果系多人合作完成的,须是该项目、作品、业务技术等的主要完成者和承担者。

对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且不从事专业技术的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申报及遴选程序

1.动员申报(6月4日-6月28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归口单位负责归口项目(归口分工见附件1,下同)人员排摸、申报动员、填报指导等工作。

2.审查推荐(7月1日-7月19日)。各归口单位组织人员对归口项目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坚持“五个一律不通过”原则:条件不符的不通过;逾期申报的不通过;填写错误的不通过;申报书不完整的不通过;附件材料不齐的不通过。根据《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名额分配表),由各归口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3.资格复审。各归口单位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在确认材料齐全无误后,于7月26日前报送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评审。评审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归口单位共同实施,采取专业评审和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聘请各领域知名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初步人选;组织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5.公示发文。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入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最终入选名单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申报书》《附件材料》,具体请登录平阳党建网http://pydj.zjpy.gov.cn/index.html、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下载。

1.申报书填写要求。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填写内容要清晰可辨,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不得空项、漏项。

2.附件准备要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要求准备,不得变更目录序号与名称,目录页码要与内容资料页码保持一致。如无法提供某一项附件资料,应提供该项目无附件的原因。

3.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内页用普通A4纸,页数不超过100页,所有签章不能遗漏。

4.电子材料报送要求。(1)汇总表,提供EXCEL版本。(2)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按一人一个文件夹整理,文件夹命名规则: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六名”人才、优秀高级人才+姓名。文件夹内包括两个文件,即申报书WORD版本、申报书+附件PDF版本(要求所有签章不能遗漏)。

四、其他要求

1.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项申报;已入选或获得平阳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不再参加本次申报;已入选原县“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的,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已入选原县“青年拔尖人才”的可参评县“杰出人才”。本通知涉及的奖励资助按财政体制兑现。

2.本工作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单位共同实施。

3.各有关单位要牵头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数量质量双提升。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职能单位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和爱国奉献精神等方面的考察。要增加风险评估程序,由各单位对申报人的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法律风险,保障人才安全。

附件: 1.申报归口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

3.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申报书、附件材料及其他个人信息表

 4. 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中共平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平委人办【2019】2号--关于组织开展平阳县“百名英才引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