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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全面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2019-2022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2018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2018年10月22日,浙江省委书记车俊主持召开省委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点研究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方案。省委、省政府把支持“三大攻坚战”和“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纳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浙财预〔2019〕4号),要求各地确保2019年8月底前完成初步方案,2019年10月底前上报正式方案。为积极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制定,必须制定出台《平阳县关于全面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二、《文件》主要内容框架

《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对标三大攻坚战和十大富民强省行动计划,提出了符合我县实际的三大攻坚战和十大富民强县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主要分五个部分内容。

(一)指导思想

系统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更好地服务保障“温州大都市区南部副中心”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精准聚焦、绩效优先、存量增量并举、服务全局意识、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五个方面。聚焦收入组织、聚焦财源建设、聚焦财政保障、聚焦改革攻坚、聚焦财政监督,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坚持激活财政存量与优化增量并举,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财政政策工具,吸引带动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相关领域;在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中,部门利益必须要服从全县利益,部门“大事”必须要服从全县“大事”;强化绩效管理理念,建立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对没有绩效和低绩效的项目实行退出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是全力筹措重点工作保障资金。分别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投融资等五个方面对筹措资金提出了要求,并确定了相应的责任单位。

二是推进项目清理整合。清理整合一批过期项目、低效项目、无效项目,压缩非重点项目额度。

三是科学谋划重大决策保障项目。针对“三大攻坚战”、“富民强县十大行动计划”,列举重点支持项目,并确定对应的责任单位。

四是全面落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三、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县财政局;联系人:陈日坚1395896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