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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9〕8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平阳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 方案(2019—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水污染防治,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为载体,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加快补齐治污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效率。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2019年起,用两年时间,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和处理效率,基本实现我县建成区范围“重点区域零直排、收集管网全覆盖、处理能力相匹配”。到2020年底,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至16.5万吨/天,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2%以上;新建污水管网844公里,完成全部问题管道修复与改造,管道破损修复率100%,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 (二)年度目标 1.2019年,完成东海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主体工程,开工建设萧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昆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启动水头污水处理厂、萧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新建管网290公里,完成管网普查及40%问题管道修复改造。 2.2020年,完成东海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实现浙江标准排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2%以上;新建管网554公里,完成全部问题管道修复改造,破损修复率达到100%,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时序。强化污水设施统筹布局,科学确定污水处理规模和技术路线,合理划分污水收集处理范围,重点强化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系统性布局。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平阳县域污水专项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提标改造,大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坚持科学、经济和有利于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选用成熟可靠的污水处理工艺,推动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建设。2019年6月,开工建设东海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年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9月开工建设萧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年底开工建设昆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启动水头污水处理厂、萧江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取得专家论证意见;2020年底前,完成东海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实现浙江标准排放。(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投公司) (三)厂网协调,尽快扩大城镇污水收集系统覆盖范围。按照《平阳县域污水专项规划》确定的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结合各乡镇、滨海新区管委会建成区实际状况,精准划分片区,消除截污纳管空白区。新建管网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对污水管网覆盖不到位的片区按建设时序分期推进;对基本完成二级管网建设的片区,要加快三级管网的建设,优先解决污水收集率不足的问题。截污纳管建设攻坚行动计划中的所有项目均要在2019年开工建设,其中已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7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8月底前开工建设;尚未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须在5月底前启动前期工作,9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投标,10月底前开工建设。属地乡镇要做好政策处理工作,确保工程无障碍施工;县各有关审批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简化审批手续,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县公投公司) (四)全面普查,了解掌握城镇现状排水管网基本情况。通过全面普查,了解掌握截污纳管未覆盖区域、现有污水管网沉降、破损、渗漏、错接、合流、淤积及河水倒灌等问题,为全面开展治理整改打下良好基础。县公投公司负责全县一、二级管网(所在道路等级为次干道及以上)普查任务,各乡镇、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三级管网普查任务。各乡镇、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要及时将已完成排查的一、二级管网数据移交县公投公司,同时将三级管网普查计划报送县公投公司;县公投公司于2019年5月底前上报全部普查计划。各单位须合理划分普查改造片区,2019年9月底前完成现状污水管网全部普查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县公投公司) (五)查漏补缺,精细完成城镇污水问题管道修复改造。对污水处理设施服务区域内的现状管道查漏补缺,加快背街小巷收集支管的建设改造、老旧破损管道的更新改造以及雨污合流管道的分流改造,多管齐下全面提高污水收集效率。2019年完成40%问题管道的修复改造;2020年完成全部问题管道的修复改造,破损修复率达到100%。县公投公司负责全县一、二级管网中问题管道修复改造,各乡镇政府、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三级管网中的问题管道修复改造。各单位应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原则,按照普查计划在各普查片区完成普查后尽快制定该片区问题管道修复改造方案并及时上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修复改造方案应根据管网普查结果,评估管道质量,梳理问题清单,明确改造任务,结合城中村改造、片区整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工作的开展制定。(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县公投公司) (六)突出重点,积极实施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各乡镇政府、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要依照《关于印发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暨工作指导手册(实行)的通知》(温治水办〔2018〕97号)要求,全面开展辖区内所有生活小区排水现状排查,制定三年创建计划,严格按照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调查技术指南要求形成相应台账,按时完成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治水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 四、长效机制 (一)源头管控,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排放管理。加强污水源头管控,对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一企一策”环境改造设计, 实施“一企一管、明沟明渠”污水治理模式,有效监管企业的污水排放;建立工业污水处理差别化收费机制,推进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和污水处理力度;以排水许可证核发为抓手,全面开展排水户普查,指导、监督排水户规范排水;强化执法管理,对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擅自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以及超标、超量、超期排放等违规违法排水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各乡镇政府、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 (二)健全机制,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能力。推行污水管网、泵站和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运行,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高质量运行和达标排放;落实运维经费,加强管网养护力度和运维质量检查,确保管网及泵站设施正常运行。县公投公司负责全县一、二级管网及泵站的运行维护,要在2019年5月底前出台一、二级管网运维管理移交方案;各乡镇政府、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三级管网及泵站的运行维护,要按照县公投公司运维管理移交方案相关要求逐步分批将辖区内已建一、二级管网移交县公投公司;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投公司) (三)运用平台,全力打造实现信息化运营管理模式。建立“一企一证一卡”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新模式,依托在线监测体系建立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对企业排污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实现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控制、监管全覆盖;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数据库,结合现状普查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数据成果绘制全县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一张图”,实现动态数据更新,为设计、建设、运维等单位提供重要的基础数据,为污水处理设施的实时管理奠定基础;完善污水泵站中央控制系统,实现对泵站运行的实时监控,统一调度;充分利用环保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对污水处理厂、重点排水户等出水水质监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县公投公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平阳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监督、考核、指导相关工作。 (二)落实资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综合运用PPP模式、财政与金融资本互动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污水管网新建资金70%由县公投公司融资解决,30%由各乡镇、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自筹解决;全县一、二级管网普查及修复改造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三级管网普查及修复改造资金由各乡镇、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自筹解决;污水处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鳌江镇所有项目均自筹解决。县财政统筹安排的资金要根据项目需求逐步到位,其中现状管网普查和修复改造资金须在2019年5月底前到位;县公投公司须在2019年10月底前融资到位;各乡镇、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要及时安排配比资金,确保县公投公司融资资金顺利到位。 (三)强化督查。严格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协调、一月一通报”的工作机制,以工作进展、项目推进和投资完成为重点,构建导向清晰、系统科学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行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和指标体系,将各项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县对各相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各单位要于每月20日前将攻坚行动进展情况报送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附件:各相关部门、乡镇职责分工 附件 各相关部门、乡镇职责分工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一二级管网普查、修复改造及污水处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的资金保障;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新建小区配套管网的设计审查和建设、质量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对在建工程的污水排放管理;负责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支持配合做好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考核、指导;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监督、考核;负责排水许可证核发和管理,依法查处排水户违法违规排水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负责指导督促工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工业企业污水进入排水管网前预处理达标的日常监督工作;加强对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的批后监管,强化对污水预处理设施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建立刷卡排污总量控制系统,指导、督促重点排水户按规定安装在线流量计量装置和水质监测设备。 县治水办负责指导督促截污纳管建设和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 县公投公司负责全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融资工作;负责全县一、二级管网普查、修复改造及日常运维管理;负责排水许可证发放现场踏勘,配合排水许可批后监管执法行动;负责全县排水信息汇总,建立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数据库。 各乡镇、浙南产业集聚区平阳滨海分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三级管网排查及修复改造;负责辖区内管网资料收集汇总,绘制排水管网图,形成管网档案资料,配合污水处理设施数据库建设;负责污水管网的新建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小区、“六小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综合体等其他建设类区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负责辖区内排水户情况摸排;负责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规划用地管控,推进项目政策处理、征地拆迁等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各自行业领域排水户规范排水行为,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执法行动。 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经信局、县水利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简化审批手续,密切配合,为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印发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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