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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平阳县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背景依据

为遏制我县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条例”,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我县环境安全,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第62号)的相关部署,对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8〕3号)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特制定本方案。 

二、《平阳县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框架

本整改实施方案主要分为四部分内容:一是指导思想;二是主要目标,全面摸清我县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查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基本情况,切断我县非法转移、倒卖、处置固体废物利益链条,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各类“污染转移行为”;三是加强领导,成立王文胜副县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确定办公室和联络人;四是排查内容,按照存量排查、源头排查、运输排查、处置能力排查四个方面排查;五是工作安排,确定自查整改和督查总结时间节点;六是工作保障,确定部门职责分工和有关工作的要求。

三、《平阳县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惠民举措

本方案是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对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问题进行督办的函》(环督函〔2018〕3号),为推动我县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的开展,确保整治成效,制定的实施内容。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分析我县在控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监管执法,研究提出控制固体废物污染转移的政策措施,构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坚决保护河、湖等水域生态环境。

四、《平阳县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适用范围

整改实施方案适用范围为我县固体废物非法倾倒、非法处置领域的查处。

五、新旧政策差异

《平阳县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是一个全新的、根据生态环境部要求制定的有效推进我县工业固体废物监管的实施方案。

六、关键词解释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被国家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七、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平阳县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解读机关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联系人:王瀚,联系电话:15258689158,纪委网短号:629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