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粮食生产合作社、大户: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7〕98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农商行提供的贴息名单,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现将我县2018年种粮大户贷款贴息资金457493.53元发放给你们。该资金在浙财农〔2017〕98号文件列支,列上年结转省补“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科目,由县国库中心拨入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系统(户名:代理支付款项——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开户行:平阳农商银行,账号:85901001262242000690),再由乡镇公共财政信息系统拨付给你们。 附件:2018年度平阳县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发放清单 2018年度浙江省粮食生产贴息贷款发放清单(核对数)—平阳农商银行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5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