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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依据

浙江省委、省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需求,增强科技创新有效供给,提高产业创新公共服务能力,于2017年开始布局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

平阳县委、县政府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有关精神,扎实推平阳县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框架

本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和《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等文件制定,主要内容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

三、惠民利企举措

本实施方案通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设施建设,拓展综合体服务功能,构筑创新生态,完善运行机制,为我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四、新旧政策差异

新政策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组长,分管科技和工业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平阳县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我县综合体建设。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周功浪  23889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