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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专项资金补助公示


据《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7〕204号)文件精神,经对浙江力邦合信智能制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并经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企业上市专项资金补助共计105.72万元(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

序号

单位名称

补助项目

文件依据

补助金额

(万元)

1

浙江力邦合信智能制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未通过IPO审核的中介服务费用补助

《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7〕204号)文件第四条第四款

105.72

合计

105.72

公示期为7天(2019823- 82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平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平阳县财政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将按有关规定对身份予以保护。保证实事求是、公正的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科室:平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场发展科

平阳县财政局企业   

  人: 刘海欧   云森  

联系电话:0577-63166981   0577-63889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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