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7〕204号)文件精神,经对浙江力邦合信智能制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并经县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企业上市专项资金补助共计105.72万元(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2019年8月23日- 8月2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平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平阳县财政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或材料,我们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的处理异议,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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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平阳县财政局 2019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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