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 目概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温州奔源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包装袋整治提升项目 | 平阳县昆阳镇水亭新街605号 | 温州奔源包装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为7047.77平方米,主要产品有各种塑料软包装袋、大规模抽真空米袋、食品高温蒸煮袋和食品拉链袋等。项目总投资518万,生产规模为年产300吨包装袋。 | 2019年9月9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奔源包装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包装袋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附近水体;远期,待纳管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平阳县昆鳌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执行 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1#排气筒,20m高)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固体废弃物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3735981 传真:63735020 通讯地址:平阳县审批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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