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县局直属各中小学:
为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浙江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指导意见》(浙教办技〔2009〕95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组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三至九年学生参加实践基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综合实践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要手段,是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是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5〕36号)等精神,加强综合实践课程与研学旅行课程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学生实践活动与研学旅行活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二、精心组织,有序促进实践活动的规范管理
实践基地是推进素质教育的新型载体,实践基地应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按照市教育局“1+X+Y”基地布局与运行模式,我县各类实践基地和研学教育实践基地(营地)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实践教学质量。“1”中心基地要保质保量地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五至八年级学生参加实践基地活动的接待任务(具体安排见附件)。除现有明确的安排接待任务外,全县各综合实践基地和研学教育实践基地(营地)要根据全县学生实践活动的需求,努力拓展基地的空间与时间,提高接待数量和质量,满足我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X”社会类基地、“Y”学校类基地和研学教育实践基地(营地)要根据自身接待能力向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三至九年级学生逐步做好实践活动的开放工作。
参训学校要加强学生实践活动的管理,明确校长是学生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实践活动管理,每个活动班(连队)至少要有一名教师随班(队)参与实践基地活动管理。参训学校要建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自护自救教育,要避免患有心脏病等疾病或体质虚弱的学生参与剧烈活动,要健全完善基地活动各项安全管理机制。师生午餐由基地供应,随班(队)教师要负责维持学生分餐和就餐的秩序。参训学校要组织参训师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规定要求填写有关表册,并在活动前两周发送到实践基地指定邮箱。带班(队)老师要全程参与实践基地实践活动管理。活动结束后要积极开展实践感言征集活动,并充分利用校园网站等媒介开辟实践活动专栏,加大学生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力度。
县教育局将把学校组织与开展学生实践活动的实施情况纳入学校工作目标考核之中,保障学生实践活动安全有效开展。
三、研究总结,切实提高实践活动的学习质量
加强实践活动理论研究,总结和提升实践活动经验,是有效提高学生实践活动质量的重要保障。实践基地要做好课程开发、校本教材编写、课题研究、活动成果呈现以及经验推广等工作。参训学校要做好学生实践活动反馈、参训感言征集、问卷调查以及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不断提高学生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
1.县实践基地活动须知
2.2019年下半年平阳县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学生活动安排表
3.县实践基地活动联系表
4.县实践基地活动班级学生名册
5.山门基地活动须知
6.山门基地活动联系表
7.山门基地活动连队学生名册
8.梅源基地活动须知
9.梅源基地活动联系表
10.梅源基地活动班级学生名册
平阳县教育局
2019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装勤〔2019〕385号关于做好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全县中小学生实践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