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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昆阳镇城东新区位于昆阳镇东北部,属于平阳县中心城区“两轴四片”建设范围。为优化城东新区城市结构和用地功能,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平阳县住房与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10年11月委托我院结合城市设计理念,编制《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该规划编制范围9.25平方公里,在整体设计过程中虽已尽可能考虑现实情况和工程实施条件,但由于市场经济不确定性,或将导致规划构思与实际建设之间的偏差。因此为增加规划弹性,减少规划频繁调整的诱因,并使得规划更切合实际、更机动的服务于城市建设工作,因此在原《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研究基础上,城东新区指挥部于2019年09月委托我院编制《平阳县昆阳镇城东KYCD-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该项目于2017年05月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文号:平政发【2017】133号),现已成为KYCD-06地块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目前随着城东新区进一步发展建设,为满足实际建设需求、更科学地组织后续建设工作,满足城东新区整体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需要对KYCD-06控规单元中局部地块进行修改。 二、修改地块位置及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为《平阳县昆阳镇城东KYCD-0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B-23、B-41、B-41-1、B-44-2、B-66-1、B-66-3、B-62、B-63、B-72地块。其中修改地块一含B-23、B-41地块它由经六路、远东路、三号路、一环路围合而成,总共用地面积为91695平方米;其中修改地块二含B-41-1、B-44-2、B-66-1、B-66-3、B-62、B-63、B-72地块,它由三号路、昆宋大道、经四路、环城路围合而成,总共用地面积为105308平方米。 三、修改内容 (一)地块一修改内容 原控规中B23、B41地块为商住用地(R/B)。本次修改结合地块实际开发建设需求,将B23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R/B)或住宅用地(R21),将B4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B1)或商住用地(R/B)。 原控规中规定B23、B41地块采用高层控制性指标,檐口限高为100米。本次修改结合《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修订)》相关要求,重新确定地块控制性指标。 表3-1 修改前后(地块一)经济技术指标对比表
(二)地块二修改内容 1、本次修改根据实际建设,将原控规B-62地块西侧幼儿园用地调整至东侧,用地面积由10285平方米调整为8999平方米,班级数不变。 2、为延续原控规“美化城镇生态环境,提升居住环境空间,增加居民休闲场所的目标,于主、次干路相交形成的交叉口处有条件情况下规划街头广场用地,形成遍地开花的街头绿地格局”的开发思路,本次修改结合B-66-1地块实际建设情况,于环城路-经五路交叉口东南角增加350平方米广场用地。 本次修改结合《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修订)》相关要求,重新确定地块控制性指标。 表3-2 修改前后(地块二)经济技术指标对比表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昆阳镇城东KYCD-06地块控规修改(B-23、B-41、B-41-1、B-44-2、B-66-1、 B-66-3、B-62、B-63、B-72地块)(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58112939)或平阳县城投公司(联系电话:58105308)提出。公示日期: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0月31日(30个工作日);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911办公室或平阳县城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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