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宠物小镇控规及核心区城市设计修改(R/B-03、R/B-04、G1-20、U14-01、S42-03、M2-01地块)(草案)公示


一、 项目概述

(一)    项目背景

平阳县宠物小镇位于水头镇区西南方的溪心半岛,被鳌江水域包围。为加强宠物小镇的开发建设和规划管理,优化用地功能布局,配合落实项目建设,水头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委托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平阳宠物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该规划于2017年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文号:平政发【2017】246号),现已成为宠物小镇开发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随着城镇建设的推进,部分地块建设规模、现实条件发生改变。为更科学地组织后续建设工作,满足整体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需要对原控规中部分地块进行修改。

(二)    修改地块位置及范围

本次修改地块为《平阳宠物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R/B-03、R/B-04、G1-20、U14-01、S42-03、M2-01地块,西侧为经二路,东侧为溪心路,总用地面积为88049平方米。

二、 修改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    修改必要性

原控规R/B-03、R/B-04地块为商住用地。根据实地调查,现状用地土壤污染严重,对其进行土质改良提升进而开发成商住用地的难度较大,规划实施性较小。因此,本次修改对其进行用地功能调整。

原控规U14-01地块为供热用地,S42-03地块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位于溪心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东南角。由于实际开发需求,两处用地需重新进行选址。因此,本次修改结合公共设施布局要求及宠物小镇土地出让情况,对其进行用地布局调整。

(二)    修改可行性

从控规修改程序角度分析,本次修改仅结合地块现状条件与实际建设需求对原控规中局部地块进行动态维护,未涉及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在控规层面即可做相关修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控规修改的规定。

从与原控规规划协调角度分析,本次修改延续原控规对地块的开发构思,仅为提高规划合理性、可操作性调整部分地块用地功能、用地布局,不会对周边地块开发造成负面影响。

从技术经济指标修改角度分析,本次修改后地块控制性指标均符合《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要求。

从建筑退让角度分析,本次修改后建筑退让均符合《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的要求。

三、 修改内容

(一)    用地性质修改

本次修改结合地块现状条件及实际建设需求,将原控规R/B-03、R/B-04地块商住用地(R /B)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二)    用地划分修改

本次修改结合地块开发需求将原控规U14-01、S42-03地块调整至经二路与纬三路交叉口东北角,用地面积不减少,其余用地划分为M2-01地块二类工业用地(M2)。

(三)    经济技术指标修改

    本次修改地块沿用原控规均采用多层控制指标,同时根据《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对以上用地经济技术指标进行修改。

表3-修改前后C13-C17地块经济技术指标对比表


地块

编号

用地

代码

用地面积

m2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m

备注

 

R/B-03

R/B

40021

3.5

35%

30

80

地块面积按圆角计算

R/B-04

R/B

24800

3.5

35%

30

80

地块面积按圆角计算

G1-20

G1

1798

——

——

——

——

地块面积按圆角计算

U14-01

U14

1956

0.5

40%

25

15

地块面积按圆角计算

S42-03

S42

2352

——

——

——

——

地块面积按圆角计算

M2-01

M2

17122

2.4

50%

10

24

地块面积按圆角计算

M2-11

M2

41135

3.0

55%

10-20

24

地块面积按切角计算

M2-12

M2

24777

3.0

55%

10-20

24

地块面积按切角计算

G1-20

G1

1738

——

——

——

——

地块面积按切角计算

U14-01

U14

1956

1.5

40%

25

15

地块面积按切角计算

S42-03

S42

2353

——

——

——

——

地块面积按切角计算

M2-01

M2

16969

3.0

55 %

10-20

24

地块面积按切角计算

(四)    建筑后退修改

原控规多层建筑公用设施用地退让道路3米,其余用地退让道路5米,退让绿地3米。本次修改根据平阳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2014),多层建筑退让道路5米,退让绿地3米。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平阳县宠物小镇控规及核心区城市设计修改(R/B-03、R/B-04、G1-20、U14-01、S42-03、M2-01地块)(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10月31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12939;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91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