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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温州祥茂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购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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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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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建设项

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州祥茂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购置技改项目

平阳县滨海新区阳屿路25号万洋众创城25号生产车间101室、201室、301室、401室、501室

温州祥茂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2998.25m2,设计年产180万只法兰盘,30万只皮带轮,20万只链轮

2019年9月12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祥茂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设备购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东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废气:抛丸粉尘经收集及除尘设施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抛丸粉尘和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危废仓库,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3735981 传真:63735020

通讯地址:平阳县审批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