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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 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曙西路北侧地块位于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中部,是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的重要组成部分。《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2年开始组织编制,但至今仍未报批,不能作为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各项工程建设的规划管理依据。 因此,为了优化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曙西路北侧地块规划结构和用地功能,科学、合理地指导城西管理单元曙西路北侧地块的发展与建设,加强城镇建设规划管理,配合落实项目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规,特编制《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曙西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范围 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曙西路北侧地块位于平阳县鳌江镇城西管理单元中部。规划范围北至园林路,东至雁门河,南至曙西路,西临徐家站路,总用地面积13.63公顷。其中水域面积0.7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92公顷。 三、用地布局 (一)居住用地(R) 本次规划范围内共有居住用地0.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5.96%。 一类居住用地(R1):规划用地面积约0.58公顷。 二类居住用地(R2):规划用地面积约0.19公顷。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本次规划范围内共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6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82.20%。 中小学用地(A33):规划用地面积约8.81公顷。 体育场馆用地(A41): 规划用地面积约1.81公顷。 (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本次规划范围内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0.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2.86%。 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B综):规划用地面积约为0.37公顷。 (四)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本次规划范围内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1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8.98%。 城市道路用地(S1):用地面积约为1.16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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