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阳镇拆迁安置证书作废公告 (22)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产权人


坐落


建筑面积


用途


原产权证号


1

郑瑜、姜经龙

昆阳镇解放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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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01a0009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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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平阳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