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家长: 您好。您的子女 原本在我校 年 班正常学习,具有正式学籍,自 年 月 日起未经办理相关手续擅自离校,至今未返校,属疑似辍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有关控缀保学要求,我校敦促您的子女于 月 日前返校复学。否则,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把疑似辍学信息上报乡镇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根据上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的“人籍一致”原则,学校不得为未实际在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若该生逾期未返校就学,我校将不再保留该生学籍在校状态,该生也无法从我校获得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特此通知。 温馨提示: 1.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法定教育,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即未依法完成义务阶段教育的,监护人要负相应法律责任,学生的成长履历也将因此而不完整,将可能会为其日后成长造成负面不良影响。 2.获得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是参与所有普通高中招生的前提,未能获得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的,其电子学籍档案将不能被任何普通高中迁移。 某某学校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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