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江镇权证作废公告20200120-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190140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0210012994
0210012995
平国用(2011)字第02-1753号
陈冰董文龙
敖江镇鼎盛公寓A幢604室
4
5
公告单位:平阳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鳌江分中心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