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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平阳县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平阳县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车俊书记关于抓好创建工作的批示,深入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经过3年努力,12月5日,省食安委发文命名平阳县为“浙江省食品安全县”,有效期为4年,并将于2020年接受省级跟踪评价。根据省食安办统一部署,2019年34个获得命名的县(市、区)要在2019年农历年底前出台深化创建工作文件,推动工作开展,确保工作不松懈、不断档、不滑坡,始终保持工作水平符合最新版评价标准和细则要求。为确保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持续稳定向好发展,特起草文件。

二、起草依据

本实施方案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结合平阳实际情况制定。

三、主要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入新阶段,实现我县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持续增长三个总工作目标。

一是继续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权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纳入“一票否决”内容。加大问责力度,实施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约谈等工作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制机制建设,健全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工作协同配合以及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协调联动等制度。创建星级乡镇食安办,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作用。

二是继续强化技术保障和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深化全程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加强各环节追溯体系对接,加快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进一步推进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能力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年检测量2000批次以上。深化基层食品安全网络运行机制,强化基层食安办组织协调工作,健全基层食安队伍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机制,促进市场监管平台有效运作。

三是继续强化食品安全全程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闭环处置机制,实现灵活、动态的风险隐患和监管对象的分类监管,实施监管执法全覆盖,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是有效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内部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探索实施退市制度,严格落实因未履行相应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五是有力推进食品产业规范提升发展。加强政策引导,鼓励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积极打造名特优食品作坊和星级亮化小微达标企业。深入实施农产品标准化、加强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长效监管,推进餐饮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放心消费示范餐饮提升工程。

六是全面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健全信息通报交流机制,完善第三方保障监督机制,深化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总体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确保后续工作措施不减、力度不松、氛围不淡。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人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陈余双,手机号码:13906677596,座机号码:0577-6373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