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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加大亩均论英雄改革力度,在资源配置上按照做强做大A类,提升发展B类,倒逼整治D类,依法依规制定实施用电、用水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支持A类企业优先申报县级以上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D类企业次年度不得享受政府有关奖励政策。特制定差别化融资用地、用电、用水、污水处理等政策。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实施意见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以差别化政策促进产业政策调整为原则,通过价格倒逼机制,引导高耗能、低效企业加大节能降耗改造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产业,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第二部分是差别化政策,共有五个差别化政策。

一是差别化融资政策,A类企业按基准利率下浮10%,B类企业按基准利率下浮5%。

二是差别化用地政策,在不低于工业用地所在级别基准地价70%的前提下,对A类企业用地实行差别化土地出让底价(A类企业在评估地价的基础上优惠5万元/亩),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对A类企业,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自有用地3亩以上不包括承租土地)减征100%;对B类企业,实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上)减征80%。

三是差别化用电政策,对规上D类企业第一年先实施预警,连续二年被列为D类企业的,实行差别化电价;对规下D类企业实行差别化电价。上述两类企业按照《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0元,对连续三年被评定为D类的企业,按照《浙江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相应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0元。

四是差别化水价政策,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年度结果为D类的企业(以取用的自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除外),在供水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 0.30 元;连续三年被列D类的对象,在其供水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 0.60 元;企业在转型升级后,不再执行差别化水价。

五是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年度结果为D类,且有污水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工业企业,在正常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 0.12 元;连续三年被列D类的对象,在原污水处理费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加收 0.25 元;企业在转型升级后,不再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主动支持参与“亩均论英雄”差别化工作。

第四部分是组织实施。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国网浙江平阳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阳县差别化政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亩均办(县经信局)。二要强化资金管理。三要强化宣传引导。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