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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2020年2起)


行政处罚公示一


案由:肖明泉、黄益镇、施敦养、王良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平农(动监)罚〔2020〕1 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肖明泉、黄益镇、施敦养、王良槐              

执法部门: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0年3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78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共同罚款768.6元。


行政处罚公示二


案由:黄加鹏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平农(动监)罚〔2020〕2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黄加鹏            

执法部门: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2020年3月2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78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76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