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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工程系列二初级评审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县工程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平阳县工程系列专业初级评审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时要求

根据浙人社发〔2016〕63号文件要求,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一般公需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培训途径

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由人社部门组织登录温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报名学习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由温州建校组织登录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wzjx.ylxue.net)学习完成网络学习后根据安排参加行业公需课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相应学时。

继续教育所获学时可在温州继续教育网上查询。

三、报名和学习流程

1、继续教育采用(网上报名+网络授课)方式进行,学员登录温州建校报名系统报名缴费确认后,再登录网络学习平台按照具体提示进入课程学习。(报名成功人员请编辑短信发送至联系人QQ邮箱,用于后期考试通知联系。短信内容格式如下: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2、行业公需科目必须参加网络学习(15学时)并按规定参加考试(3学时)合格后登记相应学时。

3、网络学习报名时间自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31日。在线学习时间于10月30日截止。

4、流程说明。报名系统入口→注册登录→选报所需学时→等待审核→通过审核→网络缴费→获取激活码→登录学习平台→激活课程→开始学习→参加考试。

四、考试组织

2020年行业公需课考试采用现场考试形式,根据学员网络学习完成情况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安排通过平阳县住建局网站通知及短信方式通知学员。请学员在网络学习完成后,下载打印网络学习合格证,根据短信通知凭合格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陈玲玲

联系电话:63882835、13695837987、617987(平阳县建筑协会办公室)

联系QQ邮箱:357068710@qq.com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