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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镇属各科室、部门单位,各村(居):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人居环境,营造安全有序、整洁美观的城镇环境,在美丽城镇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经镇委、镇政府同意,决定在9月底至12月底,在水头建成区范围内(北至环城北路,南至财富广场、寺前路、环城南路,东至占江村三角地,西至江山西路),组织开展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快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着力改善市容市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到2020年底,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安全、完好;城区主次干道整洁、有序;社区环境卫生、整洁,物业管理健全、规范;农贸市场周边干净整洁、道路通畅、环境优美,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为加强对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特成立水头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标斌盖军 副组长:杨守志 潘海虹 林垂正 陈强 成 员:郑书安(整治办) 杨巨荣(监察办) 叶定国(市政办) 陈 捷(团 委) 白素荣(妇 联) 谢尚专(交通办) 卢少琴(宣传办) 郑学群(新居所) 吴联海(经济办) 黄益强(四个平台) 陈伦宝(环卫所) 卢 平(街道社区) 黄崇建(新联社区) 温正体(江屿社区) 林起焕(溪心社区) 柯和盛(水头派出所) 郑长兴(市监分局) 周云飙(综合执法中队) 黄益丛(交警中队) 翁直群(住建分局) 章步宋(供电所) 王大钏(水头学区)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陈强兼任办公室主任,郑书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多级巡查制:一是环卫定点定段巡查。所有环卫外包工作人员每天要对建成区保洁路段进行定点定段的巡查,环卫外包公司每周一将环卫工人排班表上报至环卫所,由环卫所定时定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全面落实路长制。交警四中队和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勤人员要落实路长制,每周排班,指定专人,负责对建成区的相关路段进行分段巡逻,发现违法违章及时处置;三是实施社区定期巡查。社区分管领导每周两个半天定期上街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如需部门联动的,上报处置。社区主要领导每周一个半天上街巡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抓紧研究,及时健全完善机制,落地整改;四是动员志愿者巡查。镇团委、妇联组织志愿者队伍上街宣传、巡查、曝光;五是组织人大代表巡查。人大办组织人大代表每月一次上街巡查指导,并开展宣传活动。六是发动红袖章队伍上街劝导。红袖章队伍上街巡查,纠正门前三包不规范行为,对相关人员进行曝光,对占道经营实行劝阻,对违停实行劝导。以上牵头部门均应在每周每月将巡查计划表上报整治办备案,由整治办对巡查落地情况进行督导,考绩办每月一通报。 2、建立难点拔钉制:根据具体情况,建立重点库和乱点库。当前重点需要拔钉的三个区域,一是农贸市场及外部周边的不规范经营、占道经营;二是二中北路、财富广场、小镇客厅周边的占道经营;三是客运中心周边的乱停车、接客;四是门前三包的落实。以上均为攻坚行动期间需予以拔钉整治并形成良好常态的重点问题。 3、建立部门联动制:由各相关部门联动处置,各社区配合。一是店铺门前三包。实现二次处置,先曝光,对未履行门前三包的店铺实行拍照,照片、店铺名称、地点公布在微信公众号(以word形式报送至整治办)及镇街大屏上(以ppt形式报送至整治办),予以曝光警示。再处置,曝光后未整改的,将通过供电供水等相关措施,予以最严厉的顶格处置;二是滴洒漏整治。以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主,交警四中队、路政中队配合对滴洒漏实行零容忍,要求所有的滴洒漏源头企业做好洁化硬化等相关措施,节水池未建设,门口路面未硬化的,一律不予施工。存在滴洒漏的工程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扣押,登记证据保存3-7天;三是违章停车整治。由交警四中队、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根据定段巡查制进行联动,发现违章停车的,如属本部门职权,立即处理,属其他部门职权,拍照上传后通知其他部门立即赶往处置。同时,将泾川大道、江山东路(大转盘至二中路)、二中北路作为严管街区,发现违章停车,除依法扣分罚款外,一律采取拖车处理。 4、建立工作复查制:镇分管领导、社区主要领导、督查队,对纳入视线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于落地不到位的一律上报,由整治办考绩办予以通报。 5、建立项目结合制:结合美丽城镇项目建设,停车位收费、围墙文化、绿化、亮化等,各相关社区统计街头巷尾空地、闲置地上报市政办,由市政办统一进行整治,铺设草坪。 (三)落实奖惩机制 1、建成区村社每月进行一次排名,前三名给予村级补助。第一名补助3万元,第二名补助2万元,第三名补助1万元;排名最后的,扣发补助。 2、建成区社区各组织20人左右的红袖章队伍,给予30元/次的补助(半天以上),发现典型问题曝光并整改的,再给予奖代补。 3、环卫所每月对外包环卫工人进行考核,评选五名先进个人给予奖励,考核最后五名人员扣除部分工资待遇。(考核办法由环卫所另行制定) 4、整治办每半月评选环境之星、最美商铺、最脏商铺、最不卫生饮食场所。(考核办法由整治办另行制定) 5、宣传办每周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两期专题信息,大力推介环境整治正面典型、曝光负面行为。 6、发布“十个一律”作为整治的底线要求。(见附件) 7、宣传办在前期启动百日攻坚宣传,做到管理对象理解、代表支持、群众鼓舞。通过宣传单广为宣传,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科室,把宣传单发放到每个商铺经营户手上;学区负责督促学校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进行宣传,由整治办印发宣传单,交由学生带给家长,实现“小手拉大手”推进整治。 8、宣传办实行强势曝光,对沿街店铺门前三包不到位、饮食场所卫生状况较差、行人随地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一律予以曝光。(在微信公众号和街道大型LED视频曝光照片等基本情况,相关资料发送至整治办) 9、经济办督促建成区厂区企业主进行自主清洁,应急管理中心和经济办要对厂区乱堆放行为进行严查。 10、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协管员和协会组织两支队伍作为曝光队,督查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曝光。 二、整治重点 (一)市容环境整治 1、取缔环城北路、泾川中路主干道两侧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出室经营;规范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秩序;清除乱堆乱放的杂物,严禁沿街乱挂晒、棚亭乱占道和乱搭乱建; 2、对上级热线上反复投诉举报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进行整治; 3、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整洁,门窗防护设置不超出墙面,各类管线设置整齐并作美化处理,无破损、无油污、无乱张贴、无乱拉挂;沿街市政公共设施维护良好,路面秩序井然。 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住建分局、市监分局、环保分局、市容包保路段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二)社区环境整治 1、取缔扒翻种植,拆除乱搭乱建,取缔乱堆乱放,纠正乱停乱靠; 2、清理卫生死角、积存垃圾,保持正常保洁、垃圾收运,及时制止和拆除违章建筑; 3、小区内道路平整,无破损,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和楼道灯安装到位。改造提升1~2个小区。 责任部门:整治办、派出所、住建分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电信公司、供电所、移动公司、挂钩联系社区。 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三)交通秩序整治 1、规范交通秩序,重点整治乱停乱放,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整治残疾车和人力三轮车营运秩序; 2、合理划定路内停车泊位,强化停车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 3、出租车上下客在设有临时停靠标志的停靠点即停即走,不得乱停乱靠;公交车辆按规定时间、线路运营; 4、严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非法载客;规范人力三轮车营运秩序。 责任部门:交警四中队、综合执法中队 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四)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 1、整治农贸市场内及周边的卫生死角、暴露垃圾、污水横溢等环境卫生问题,以及农贸市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贴画等环境秩序问题; 2、建立小摊贩划号积分制,规范农贸市场经营。 责任部门:市监分局、综合执法中队 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五)建筑场地及闲置地整治 1、完善建筑工地周边围挡,城区主要路段、沿街建筑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其他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洁; 2、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平台,禁止车辆带泥上路。施工现场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出水口设置沉淀池。泥浆、污水必须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出,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和河流; 3、对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易扬尘材料采取网膜覆盖、固化、定期洒水或临时绿化等防尘降尘措施; 4、采取突击检查和群众举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责任部门:住建分局 完成时间:10月31日前 (六)公共设施城市家具整治 1、对广场、公园、游园、体育设施、文化设施、亮化设施、下水管网、道路绿化以及公交站台等基础设施进行整治。 2、路面、护栏、窨井盖无破损;行道树、绿化无缺损,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修剪整齐美观;广场、游园和亮化设施完好。 责任部门:市政办、属地社区 完成时间:9月30日前 (七)户外广告整治 1、拆除主次干道两侧(含绿岛、人行道)、重要街区违规设置的店招、灯箱广告、指示牌; 2、限期要求沿街、沿路业主更新改造破旧、脱落、空白店招广告牌; 3、全面清除主干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上违章设置的各类小广告(牛皮癣)、图文广告; 4、对建筑围栏广告牌、重要节点显示屏、大型三面翻广告等户外广告进行亮化美化,分解落实公益宣传任务,确保公益宣传内容占版面30%以上;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队 完成时间:11月15日前 (八)违法建设、摊点棚亭整治 1、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市容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到位; 2、清理道路两侧、摊点疏导区周边乱堆放的杂物,规范疏导区摊点经营;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出摊经营。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中队 属地社区 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三、实施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初-9月底)。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各相关社区、各责任单位要摸清底数、细化方案、列出清单、层层发动、落实责任。宣传办要突出整治主题,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强大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上旬-1月底)。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统一思想。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域推进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无盲区无盲点。认真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整一项、成一项,全面巩固提升,打造特色亮点。 (三)成果验收阶段(2月上旬-2月底)。组织开展“回头看”等活动,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强化标本兼治、源头防控,建立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不反弹回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相关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和督查组。各整治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排出行事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长效管理到位。有挂钩联系社区和市容包保路段任务的部门,要主动融入八大整治,做好挂钩社区、包保路段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落实责任,建立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建立交叉观摩、验收考核工作机制。成立百日攻坚行动督导组,通过明察暗访、考核排序、下发工作通报、建立问题台账等形式,强化工作督导。同时对在整治活动中不服从、不配合,甚至暴力阻碍行政执法的,坚决予以打击,为整治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确保我镇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序推进。 (三)全力以赴,狠下决心。全镇上下务必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环境整治,朝督暮责,全力营造干净整洁的美丽宜居水头。同时,全镇干部要主动参与到环境整治百日攻坚上来,并广泛开展群众动员活动,凝聚合力,深化攻坚。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开展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宣传页、广播、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做到报纸有文字、广播有声音、微信有消息,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广泛宣传环境整治要求、卫生文明习惯养成、居民参与义务等,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整治组要及时报送整治信息,对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对突出问题要加大监督和曝光力度。 附件:水头镇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十个一律 中共水头镇委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水头镇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十个一律 一、主次干道违章停车,一律扣3分罚150元或予以拖离; 二、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公园等重要公共场所占道经营人员一律劝离; 三、农贸市场内占道出摊行为,一律处罚或歇业整顿; 四、违反“门前三包”政策的沿街店铺,一律曝光后依法依规进行“停水断电”处罚; 五、工程车滴洒漏现象,一律现场登记扣车、罚款处理; 六、施工工地治理不达标,一律停工整改; 七、乱倒垃圾、乱涂乱贴,一律给予曝光; 八、建成区内违章搭建,一律拆除; 九、恶意破坏公共基础设施行为,一律实行拘留处罚; 十、有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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