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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平阳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仓场所的通知


平安委办〔2020〕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仓经营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8〕168号)文件,经应急、公安、资规、住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供电、消防救援大队、公路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属地乡镇联合踏勘,确定昆阳镇雅河路平阳残联大楼斜对面空地等20个选址作为2021年我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仓场所,现予公布。若遇到具体情况需要调整的,将另行发文。所有零售仓经营权实行公开出让,具体通知另行公告。


附件:2021年平阳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仓场所名单


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平阳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仓场所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