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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月份平阳县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工作全市排名情况的通报


平安委办〔2020〕61号


县有关单位:

11月11日,市安委办公布了各县(市、区)10月份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工作排名情况,我县在全市总体排名第6(具体见附件),较9月份下降了1个名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此次10月份排名中,仅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的道路治理工作排名第一(已连续两个月),进入前三名。与9月份排名相比,我县此次有6个单项工作排名有所提升,其中县交通局牵头的桥隧专项整治提升了7个名次,县交通局牵头的交通工程整治提升了4个名次,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的特种设备整治提升了4个名次,上升幅度明显。

二、不足之处

本月有多家单位专项工作排名下滑明显。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的火灾防控工作从第3名下滑到第14名(最后一名),县水利局牵头的水利工程整治从第4名下滑至第12名。另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的车辆治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的营运车辆整治工作均较9月份下滑了3个名次。上述情况表明,我县在多个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中仍然存在较明显的薄弱环节。

三、下步工作

县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争优意识,严格对照任务清单,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以更加细化的举措、以更大的责任心,抓好整治工作,及时与市县相关单位做好对接沟通,确保各项整治工作在全市名次靠前。

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车辆治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针对营运车辆整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火灾防控、县水利局针对水利工程整治、县住建局针对建设工程整治落后情况进行书面说明,提出下步具体提升举措,于11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落款盖单位公章)报至县安委办(联系人:潘银武,联系电话:63882937,邮箱:631848976@qq.com)。


附件:1.平阳县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排名情况表

           2.全市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 9月份工 作排名表

           3.全市安全生产“5+5”专项整治行动10月份工作排名表


平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3全市安全生产“5 5”专项整治行动10月份工作排名表.docx

附件2全市安全生产“5 5”专项整治行动9月份工作排名表.docx

附件1平阳县安全生产“5 5”专项整治行动排名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