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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阳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我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平阳县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数和选调人数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本次公开选调共计6名公务员(选调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省部属单位在温机构中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在温州地区以外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户籍(或原户籍)在温或者配偶(或父母)在温工作生活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位的,达到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中明确的有关要求,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以后出生)以下;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在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确定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年龄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8.本市加快发展地区人员尚不满足调离积分制管理办法的;

9.任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10.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计划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平阳党建网(http://pydj.zjpy.gov.cn/)《2020年平阳县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各选调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二)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11月4日8:00—11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平阳县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和word版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电子版打包以“所在单位名称+姓名”命名,发至选调单位指定邮箱(平阳县纪委县监委邮箱:pyjwganbushi@163.com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邮箱:pyxrmjcyzzb@163.com)。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未在报名期限内提交上述材料的,选调单位不予审核。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选调单位负责和考生电话确认,不能再报其他县(市、区)公开选调职位,但可同时另外选报1个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详见温州党建网(http://www.wzdj.gov.cn/)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告。同步报市级机关公开选调的,请在《报名表》第2页“备注”栏里写明报考单位和职位。未通过的在规定期限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经资格审核,同一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对取消选调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3日9时—11月15日9时。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温州党建网或平阳党建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1.时间和科目:11月15日上午9: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一)。

2.笔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和我县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在市级机关公开选调笔试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开选调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17—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报送报名资格初审相关材料同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包括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选调单位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选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一)科目成绩+加分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计划1:3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和我县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的,则只参加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面试,我县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选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选调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加分材料等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或经单位审核确认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选调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再相同,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各选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职位报考已面试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平阳党建网(http://pydj.zjpy.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最晚应于考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110004。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