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发〔2020〕168号 关于申报平阳县南麂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区域农业特色产业优势,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经济繁荣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的通知》(农办产〔2020〕5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1号)精神,现就申报平阳县南麂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县涉及南麂大黄鱼产业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及地方政府等各类项目建设主体。优先支持对小农户增收带动明显的项目的建设主体。

二、扶持内容

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扶持南麂大黄鱼产业发展,优先支持生产、加工、流通与营销全面对接,一二三产业融合,对加工设施设备、质量安全、仓储保鲜、市场营销、智慧农业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补助标准

以市场项目建设主体申报建设的,项目总投资不能少于100万元,市场竞争类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按不高于50%的项目实际总投资给予补助;以乡镇政府申报建设的,给予全额补助;以村集体申报建设的(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村集体),项目总投资不能少于100万元,按不高于80%的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给予补助;所有项目实行项目绩效管理。

四、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需填写《平阳县南麂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简表,申报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0年11月20日(周五)前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申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进行现场踏勘、综合评估论证,择优拟立项项目和投资规模,经公示后予以立项。

联系人:蔡西栗   联系方式:15088905146

附件:平阳县南麂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书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3日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印发

附件:平阳县南麂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