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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1/2020-107260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0-1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县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498个,从业人员9416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2.1%和下降9.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477个,占9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9个,占0.2%;外商投资企业12个,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3个,占全部企业的0.1%;集体企业11个,占0.2%;私营企业3748个,占83.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1.2%,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60.0%(详见表2-1)。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498

94160

内资企业

4477

92846

国有企业

3

1138

集体企业

11

76

股份合作企业

136

2025

联营企业

1

1

有限责任公司

518

27771

股份有限公司

50

6447

私营企业

3748

56469

其他企业

12

4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9

663

外商投资企业

12

65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个,制造业440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9个,分别占0.1%、97.9%和2.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1%,制造业占97.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7.9%、13.1%和7.3%(详见表2-2)。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498

94160

采矿业

5

59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6

4013

食品制造业

49

1798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3

105

纺织业

231

400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41

501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492

12361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9

234

家具制造业

72

1268

造纸和纸制品业

176

235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78

542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06

4276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6

1352

医药制造业

3

18

化学纤维制造业

4

3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99

1689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1

138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

63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4

230

金属制品业

217

3908

通用设备制造业

353

6829

专用设备制造业

234

5427

汽车制造业

153

556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6

41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94

553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7

1138

仪器仪表制造业

26

1182

其他制造业

71

609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

1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4

6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0

128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7

13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2

60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70569 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3.9%。负债合计1943812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31424万元(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合计(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合 计

3870569

1943812

5031424

采矿业

33156

33435

2552

农副食品加工业

221514

60269

216032

食品制造业

66612

16043

116684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923

242

3787

纺织业

140478

86001

23017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40519

79259

23611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92643

173015

70383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5048

1079

8652

家具制造业

63117

35886

46957

造纸和纸制品业

71874

37324

12672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44826

66169

24730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28407

60561

210951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

0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49429

71677

142347

医药制造业

310

10

1380

化学纤维制造业

3867

4207

2435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57405

301570

73465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89811

54859

165746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33423

23812

5911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127

5103

20329

金属制品业

168712

108773

168845

通用设备制造业

279437

141168

313952

专用设备制造业

229571

121192

254446

汽车制造业

332252

165722

28542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1000

7832

1370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04166

105025

29936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2041

14422

55082

仪器仪表制造业

84902

40504

82718

其他制造业

11912

5938

25421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17

2

48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453

553

283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83158

65502

214977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6546

13923

1202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1814

42737

26369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县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0%。其中,新材料产业7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3.5%;生物产业9个,占17.3%;节能环保产业3个,占5.8%。

(四)企业研发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64个,比2013年增长281.4%,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1.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2882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55376万元,比2013年增长201.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7%(详见表2-4)。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65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38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0.9%。

表2-4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55376

1.7

制造业

55374

1.8

农副食品加工业

3585

2.0

食品制造业

3512

3.3

纺织业

2335

1.5

纺织服装、服饰业

2482

1.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814

0.4

家具制造业

55

0.2

造纸和纸制品业

1550

2.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520

1.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150

2.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889

1.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329

1.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79

2.7

金属制品业

1073

1.5

通用设备制造业

4942

3.3

专用设备制造业

6316

4.1

汽车制造业

6245

2.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65

4.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758

2.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83

3.3

仪器仪表制造业

3268

4.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县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70个,从业人员6955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1.7%和85.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70个,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1.0%,私营企业占87.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69552人。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4.9%,私营企业占37.4%(详见表2-5)。

表2-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70

69552

内资企业

670

69552

国有企业

7

3441

股份合作企业

2

4

有限责任公司

72

39914

股份有限公司

5

175

私营企业

584

2601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3.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7.8%,建筑安装业占8.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9.9%。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36.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8.1%,建筑安装业占0.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6%(详见表2-6)。

表2-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70

69552

房屋建筑业

93

25572

土木工程建筑业

186

40423

建筑安装业

57

337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334

318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4029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141.9%。负债合计432844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01562万元(详见表2-7)。

表2-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934029

432844

1201562

房屋建筑业

181192

89237

226800

土木工程建筑业

655625

326912

843477

建筑安装业

9959

3357

1507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87151

13337

11620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