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义务教育  > 督导评估

关于对凤卧镇第一幼儿园和腾蛟镇春蕾幼儿园三级幼儿园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及有关幼儿园的申报,经评估组现场评估,拟认定凤卧镇第一幼儿园和腾蛟镇春蕾幼儿园为三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一、幼儿园名单

腾蛟镇春蕾幼儿园     凤卧镇第一幼儿园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室反映公示幼儿园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请署真实姓名,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借机诽谤诬告。

二、   公示时间

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平阳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编:325400。

2.联系电话:0577–58102738。

3.电子邮箱:253432604@qq.com。

平阳县人民政府教育局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