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迟企业复工时间的通告 (第15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县企业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22日(正月二十九)24时。
特此通告。
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