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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内容:申请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

适用对象:单位或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审批依据

(一)《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但是道路安全法律对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1次。实施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二十八条: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

四、受理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五、决定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办事材料信息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份数

纸质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是否容缺

受理标准
(审核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备注

1

行驶证

政府部门核发

农业农村部门

原件

纸质或电子

1

A4

必要

符合形式审查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二十八条: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


2

农田拖拉机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

1

农田拖拉机审验

非必要

符合形式审查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二十八条: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

需现场检验

3

联合收割机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

1

联合收割机审验

非必要

符合形式审查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二十八条: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

需现场检验


(二)办事情形与办事材料对应表

办事情形类别序号

办事情形类别名称

具体情形编码

具体情形

情形材料列表(打√的为每种情形需提交的材料)

农田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1

机具类别

101

农田拖拉机













102

联合收割机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现场申请

联系电话:0577-63722958

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453号农机管理总站监理窗口或平阳县拖拉机检测中心

邮箱:1142152406@qq.com

传真:0577-63722958

网址:http://wzpy.zjzwfw.gov.cn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通知年检对象; 
    (二)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约定时间对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开展免费实地检查,并当场作出是否通过年检的决定;
    (三)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在作出决定后,当场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行驶证签注检验合格记录。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预约、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当天办结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结果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签注检验合格记录。

十六、结果送达

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年检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年检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请人申请年检,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63722958

网上咨询:http://wzpy.zjzwfw.gov.cn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12345,0577-63735773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瑞路453号农机管理总站监理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季14:30-17:3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7-63722958

网上查询:http://wzpy.zjzwfw.gov.cn


附录1

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检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3 常见错误示例




附录4 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