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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人员送诊问题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疫情防控措施,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市民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在其陪护人员陪同下,由属地乡镇安排专车专人到指定医院平阳县人民医院、平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平阳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全程均需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私自前往。

平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各乡镇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人员  送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