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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2019年,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在平阳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应急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持续加强执法检查提质增效工作,行政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得到提升。

   一、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和数量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名称为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受委托组织7个,分别为平阳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和6个受委托执法的乡镇应急(安监)机构(其中包括:昆阳镇、鳌江镇、萧江镇、水头镇、万全镇、腾蛟镇)。

   二、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共有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37人,其中县应急局执法人员19人,6个受委托执法乡镇执法人员18人。

   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2019年度共受理行政审批件 149件,办结149件。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实现了行政审批零差错,政务服务零投诉。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根据《平阳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列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共计183家,实际完成183家,执行率为100%。其中,计划检查一般生产性企业安全检查任务抽查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治单位11家和监督检查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抽查工贸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29家,实际监督检查企业次数分别为:11、29家,执行率分别为:100%、100%。计划检查危化重点生产经营单位60家,实际完成60家,实际执行率为100%;计划检查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5家,实际完成75家;实际执行率为100%。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抽查8家单位,实际检查安全评价机构8家,执行率为100%。使用浙政钉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检查920家(次)。

   五、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办理情况

         2019年度,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6件,处罚金额683.72万元。行政强制案6件。

   六、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办理情况

        2019年度,平阳县应急管理局共受理投诉举报类事项83件,其中,举报事项   70件,投诉类13件,举报属实40件,属实率为57%。

 

平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