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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开展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人力社保事业更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政策和部署落到实处,扎实抓好依法治理工作,加强法制部门建设,县人社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使部门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主动抓、各部门密切配合、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平时做好督促检查,半年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进行认真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法工作,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最多跑一次”改革再升级。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便捷化”水平,努力给群众带来更好的办事体验。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34主项、126子项,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窗口整体进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按照“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审批、统一出件”的理念设置10位综合受理窗口,涵盖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窗口压缩33%。同时设置了劳动监察投诉受理和工伤案件受理窗口。重点向人社公共服务领域延伸,致力打造“最多跑一次”改革升级版。 1、夯实基础,规范服务。通过梳理业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等,不断方便群众业务办理。一是梳理流程促规范。对权力事项清单进行梳理,明确无差别办理事项和全城通办事项;对政策依据梳理,梳理本业务部门事项办事政策依据,对比市局差异求同存异;对业务经办流程梳理,梳理业务经办、系统操作流程,梳理同一个事项窗口办、网上办、移动办、就近办等不同渠道,确保统一规范,实现全流程网上办事。二是下放事权提效率。将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及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养老待遇计发审核事权下放到基层所即时办理;参保人员关键信息更改授权由基层所审核;人社业务全县基层所窗口“通办”。三是试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照国家部委、省市部门等已经取消、大数据核查或告知承诺制等其他方式代替的证明事项,全面梳理各类事项证明材料,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第一批共梳理取消3项证明、告知承诺7项证明材料,依托数据共享、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内容的核实力度。通过试点探索,推动实现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流程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四是建立机制优服务。强化机制建设,切实提升机制保障。建立窗口工作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开展窗口工作人员岗位技能大练兵,进一步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规范化服务水平,及时做好服务对象跟踪回访。 2、延伸渠道,高效便捷。一是积极构建基层便民服务平台。基本形成县、镇、村(社区)三级人力社保服务网络。基层所承接服务事项40余项,下延至社区城乡、被征地养老保障等14个项目,让群众办事“更近”,实现办事不出村;在社区、银行网点投放40台人社自助终端,实现24小时“自助办”。二是深化“社银”战略合作。在原有50家“社保+农商”共建网点的基础上,2019年2月,追加第51家暨全省首家平阳县人民医院“社保市民卡”主题丰收驿站;社银网点承接养老、参保登记、信息查询打印、市民卡服务、退休“一件事”等共计12项代办业务,依托农商银行网点多、分布广、服务质量优等诸多优势,实现 “就近办”。三是推进人社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与人社一体化业务平台对接,实现人社业务100%开通网上办理,民生事项乡镇(街道)100%全覆盖,“一证通办”率100%;积极建设社保掌上业务平台,开发掌上办事应用,通过浙里办APP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开通“掌上办”。同时利用本系统APP、支付宝以及各市民卡合作银行APP大力推动电子社保卡的申领,签发11.93万人,签发率13.4%。 3、创新攻坚,改革领跑。在做好落实“一件事”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我局创新生命周期管理,退休“一件事”领跑攻坚项目落地,实现我县退休办理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受益群众达30多万人。省委改革办《领跑者》、市委改革办《探路者》、浙江日报、温州日报分别给予了刊发和报道;并且在由冯飞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例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通过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并行办理等,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多方复用、一站服务”, 13张申请表单整合为一张《退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申报材料从平均18份精简为平均4份。办理时间从平均需20天左右缩短至一小时办结,最快30分钟办好。 (二)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社会充分就业,截至目前,全县新增就业岗位8422个,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3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7%。积极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扶持大学生等特殊群体28余人实现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35万元。持续加强就业服务工作。成功举办2019年春季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等多场大型人才招聘会,累计有200多家企业参加,提供就业岗位6956个,达成就业意向1356人。全面开展人社领域扶贫工作,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工作,高标准开展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 (三)人才队伍建设打开新局面。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出台《高水平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县的30条意见》、《平阳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试行)》等人才服务文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引才活动,组织20余家企业赴昆明、成都、西安等地参加各类人才交流会、校企对接会。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优选专业,引进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院校毕业生60名。强化产学合作、校企合作、校地合作的人才引育模式。浙江农林大学中药学专业教学科研实习基地落户我县回生堂。与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签订合作协议,结为毕业生就业实习校地合作单位;与浙江农商银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等单位组织开展“平阳学子交流日”等活动,宣传我县人才新政、交流人才引进心得。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1485人,完成职业资格鉴定2500人。强化人才服务,在昆阳、鳌江等四个乡镇设立6个大学生驿站。协调做好昆阳人才公寓产权过户工作,发放引进人才各类补贴200余万元。 (四)社保降费返还促进民生福祉。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持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截止到目前,户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为96.7%。积极落实社保降费、社保费返还等政策为企业减负,今年以来,已为1941家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返还社保费9800万元,返还率约40%。为5798家符合条件的企业降低社会保险费达8000万元。强化社保基金监管,在严格自查、自防、自控的基础上,接受全市社保基金内控管理交叉检查及第三方审计,实现基金风险防控向深层次推进,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 (五)和谐劳动关系展现新气象。强化源头防控,推行“清风执法”助企稳企活动,实行阳光执法、执法备案、不诉不查机制,全面开展“双爱”活动,做好用工指导、普法宣传等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处置欠薪案件58件,涉及人数339人,涉及工资金额426万元,已追回381万元。今年5月份,省“无欠薪”县创建检查组对我县“无欠薪”创建工作予以了高度肯定,全省2018年度“无欠薪”建设达标县(市、区)名单也已于8月22日公示完成,我县名列其中。深入推进仲裁“要素式”模式改革,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化解能力,截至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2件,结案299件,结案率95.8%,调解撤诉率83.2%,为当事人挽回各项资金共计1040万元。 (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发展。一是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梳理发布《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涉及人力资源服务、招用工等共14个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并予以公布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结合营商环境提升,把“双随机”工作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有机结合,实现抽查监管全程留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全面检查企业用工情况,并大力推广“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的全面应用。2019年,双随机抽查用人单位50家,开展“浙政钉·掌上执法”检查820家次企业。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根据统一部署,对本局牵头制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和本局印发的现文件进行梳理与整理,明确清理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共清理政府文件21份、所属部门文件14份,废止1份,其它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组织相关科室、单位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及时报县司法局审核。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按要求提报清理目录和清理报告。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与“最多跑一次”改革、“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执法平台,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合法规范、程序正当、责任明确,为进一步规范人力社保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供制度保障。2019年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平阳县大学生驿站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度养老、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平阳县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均经过了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继续聘任浙江嘉瑞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中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2019年,我局制定并下发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公示公开了权责清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选送2名在编人员参加公职律师培训,全局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46人,持有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证18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结果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一是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并为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实现了执法过程的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和过程可回溯。三是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2019年办理行政许可8件,行政处罚3件,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修订完善了《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内容。 六、积极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2019年,行政复议案件共承办答复3件,驳回3件;行政诉讼案件8件(2018年度结转3起),调解撤诉2件,胜诉2件,未开庭3件,中止1件;行政诉讼案件同比有所下降。加强与科室、上级部门和法院、法制机构沟通协调,深入分析研究案情,严格落实案前自化解程序,与案件当事人充分沟通,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无法化解的督促相关科室、律师顾问认真做好应诉工作。根据法院执行终结裁定,及时向税务部门核销温州臻仁鞋业有限公司垫付劳动报酬资金797036元。各科室通过共同推进案件答复答辩过程,自觉提高了法治意识、证据意识和规范意识,依法行政和行政争议应诉能力逐步提高。 七、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营造人社法治的良好氛围 根据县政府法制办、普法办开展法治宣传和《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五”普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的学习宣传,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准确把握《规定》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人社部网络知识答题活动、岗位大练兵活动;开展宪法、人社政策法规学习,参加全市竞赛并取得三等奖的佳绩,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及业务水平,履行首问负责制,确保政策解释一口清、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承诺时限内一次办结。开展“祥和新春·与法同行”专项法治宣传、国家安全教育等宣传活动。一方面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别是重点岗位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培养,预防和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将学习宣传融于“七五”普法活动中,提高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重点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读人社政策,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使人社法律法规进入千家万户,引导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有待于加强,虽然每年我局都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县开展的各类执法培训,但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同时“最多跑一次”改革变群众跑为部门跑,无形中加大了业务工作量,工作中政策法规解释不到位,容易引起群众误解引发争议,往往忙于具体工作,缺少对各类法律法规的系统钻研,执法水平和法律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不断增加的流动人口对劳动保障软硬件设施建设带来了巨大压力。特别是农村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由于这部分人群流动性较大、法治意识不强、难以联系等原因,给劳动监察执法、农民工维权、社会保险扩面、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九、2020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以法治保障改革,改革促进法治。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严格按照《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要求,全面规范人社系统办事标准,减少办事环节、整合材料、缩短时限、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完善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共享,坚决落实“减证便民、无证利民”的改革举措,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标准。创新行政执法和服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开展执法行动和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权力和业务延伸基层和线上办理。探索容错免责和激励机制,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鼓励每一位改革实践者敢于执法、善于亮剑。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达到100%。 (三)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认真分析总结当前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发展趋势和重点难点,深刻查找存在问题,切实规范行政行为,稳妥处置各类人社领域行政争议。不断完善应诉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复议局的行政复议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机制。进一步加强案前调解,做好行政争议案件的统计分析,通过分析行政争议案件的类型和产生的原因,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同时,加大维权执法和争议调处力度,实施“维稳预防、源头治理、争议化解”联动,全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 (四)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确保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充分发挥人社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事务经办、“ 12333”电话咨询的作用,将普法渗透到执法和服务全过程,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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