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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2019年度,平阳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平阳县住建局总体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本单位法定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我局认真对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对我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进行全面梳理与汇总,现将全年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注重法制机构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结合本县实际,提升履职能力。一年来,我局坚持把领导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外出法律培训学习、更新执法知识及法律知识讲座等各种途径加强学习。日常工作中,我局重视以法律理论学习,重点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公共法律法规、住房与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并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工作,强调要将法律与实践相结合。今年,我局按照《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安排》组织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文件要求,全面组织落实了我局县管干部及其他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考试。

(二)强化组织保障,着重完善法制机构建设。我局法制科负责与各级法制机构做好法制工作对接,承接本局相关法制工作任务;人员保障方面优先配置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具有专业法律知识与业务知识的人员,设定专人担任法制联络人;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法制相关材料及统计报表。另外,我局聘请资深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并就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及重大事项决策获得专业法律咨询意见。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管理

  (一)建立健全的决策制度。我局制定了《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行政行为法制审核工作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等制度,从制度上逐步规范我局行政行为。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审、备案和发布工作,重视做好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理性、可行性调研和论证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本年度以县政府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文件 3个,分别是《关于平阳县3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装修)许可暂行规定》、《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危旧房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局法制科及时和局法律顾问对接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及时结合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材料出具法制科合法性审核意见。

(三)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将涉及县住建局行业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继续有效、废止的文件进行公布,确保我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因规范性文件已经不适应当前工作要求,根据科室要求,将《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政府投资小额工程施工项目发包暂行细则的通知》(平政办〔2017〕150号)报告县政府要求废止1个县政府印发的文件,现该文件已经于6月18日由县政府发文废止(平政办〔2019〕80号)。

三、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1)严格执行《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目前我局正式在编人员302人,申领执法证件数227人,申领执法证件率71%

2)县住建局相序制定了《县住建局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清单》、《县住建局行政处罚格式文书》、《县住建局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及流程图》、结合我局2013年和2018年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缩小自由裁量权空间,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随意性,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同时严格按照我局《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依法公开行政处罚结果。

(3)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一年来,我局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错误被追责。

(4)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13个,罚没款96万元。

(二)依法开展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法制科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工作,同时配合办公室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法制科及时做好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工作,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全部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全部及时予以答复。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工作被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法制科根据局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审查有关文件是否适合公开,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办公室公开相关文件,今年办公室一共发给法制科审核是否公开的局相关文件29批次,法制科局及时予以审查反馈办公室上传公开。

(三)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提供阳光透明服务。我局制定了《平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务公开制度》,制定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表,规范涉及我局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期限等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全过程阳光透明服务。

四、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案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应诉工作,是法制科的首要重要工作之一。法制科高度重视我局行政诉讼复议的应诉工作,收到法院及上级单位有关诉讼复议通知后,会第一时间调取相关原始档案材料,了解涉诉具体行为相关的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分析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到位、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应诉准备过程中发现问题,做到及时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接,对存在败诉风险的,会及时要求相关科室单位及时做好改进。

(一)、行政诉讼工作。2019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9起,其中4起为撤诉案件,2起二审上诉案件均判决驳回对方上诉请求,2起一审驳回起诉,另外1起案件目前正在法院审理中。

(二)、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我局无行政行为被提起行政复议。

我局今年所涉案件需要行政首长出庭的,法制科均按照行政诉讼首长轮流出庭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出庭参与应诉,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100%。

(三)、行政调解工作。2019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及时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特别是涉诉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局在诉讼立案及诉讼过程中,及时和原告对接,通过多种方式,解释我局政策,通过耐心说服,争取原告的理解,2019年4个行政诉讼撤诉案件,就是基于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的结果。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