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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头镇秀溪社区村庄规划草案公示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现对水头镇秀溪社区村庄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告。如有异议,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公示日期:2020416日至2020529日(3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58112939;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911办公室。

 

 

水头镇秀溪社区村庄规划

一、规划范围

秀溪社区村域总面积约221.20公顷,本次规划范围主要为村庄居民点建设控制范围,总面积为22.44公顷。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年限为2020-2025年,近期至2022年,远期展望至2025年。在上位规划不发生改变,村里没有提出新的规划要求时,规划期限自动延期,直至新的规划启动修编调整。

三、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秀溪社区现状人口约2016人,隶属水头镇,人口自然增长率取水头镇近几年平均值4‰,根据公式Q=Q0l +K)n

式中 Q——目标年,即2025年总人口数;

     Q0——基准年总人口数,即秀溪社区现状人口,Q0=2016人;

     K——规划期内人口的自然增长率(‰),K4‰;

     n——规划年限()n6年;

计算得出目标年村庄人口为2064人,本次规划按照2060人计。

2、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范围总面积约22.44公顷,村庄现状建设用地面积10.85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53.82平方米;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7.81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37.91平方米。

四、用地布局

秀溪社区规划村庄建设用地7.81公顷,其中村民住宅用地7.17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91.80%;村庄公共服务用地0.47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6.02%;村庄基础设施用地0.17公顷,占村庄建设用地2.18%

4.1规划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V

村庄建设用地

7.81

其中

村民住宅用地V1

7.17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V21

0.47

村庄道路用地V41

0.17

N

对外交通与其它国有建设用地

2.13

其中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N1

2.13

E

非建设用地

12.50

其中

水域E1

0.81

农林用地E2

11.69

总用地面积

22.44

1村民住宅用地V1

规划村民住宅用地7.17公顷,其中村域范围内旧房居住地块,按实际情况采用原址拆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并新增两处村庄住宅用地。

2村庄公共服务用地(V2

秀溪社区规划保留现有村委会和宗祠,总用地面积0.47公顷。

3村庄基础设施用地(V4

规划村庄基础设施用地面积0.1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2.18%

4对外交通与其它国有建设用地(N

规划对外交通设施用地面积2.13公顷。

5、非建设用地(E

1)水域(E1):规划水域面积0.81公顷。

2)农林用地(E2):规划农林用地面积11.69公顷。

五、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公共服务设施

结合村庄实际需求,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老年活动中心、公共场地等。其它非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老年活动中心或住宅设置。

2、基础设施

本次规划村庄用水来自山上高位蓄水池。污水处理方面,村庄已有四处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能满足村内污水排放需求。

村庄规划用电由江屿变供电。

道路交通方面,沿原有路基对通村道路拓宽至6米,其余道路以水头镇总体规划路网为准,以保证通车和消防安全需求。

环卫设施方面,规划保留现状公共厕所,并设置3处垃圾收集点。

                 表4.2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配置一览表

类别

设施名称

服务内容

备注

综合服务

老年活动中心

养老服务、活动中心

配备公共厕所

 

基础设施

垃圾收集点

垃圾分类收集

污水处理池